网络贩卖乘客信息-网络贩卖乘客信息,网络,贩卖,乘客,信息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8-11 15:26:13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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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通过木马窃取他人信息进行倒卖侵犯他人什么权?

民事上,属于侵犯隐私权;刑事上,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黑客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盗窃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隐私权还是什么权?)急急急

一、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二、处罚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1]。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

3、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265条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行为,也属于盗窃罪的范围。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罪处罚。


盗用网络上他人的照片称是自己的照片的行为侵犯肖像权吗

已经侵犯了 他人肖像权 和隐私权 涉及到利益和隐私时可以起诉对方


员工窃取公司内部资料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窃取的内部资料的具体情况,涉及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三水区总工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宜宾市城乡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贩卖人口的负面影响是什么?很可恶

人口贩卖和非法移民(偷渡)不同,非法移民是某人出於自愿的要求,而(非法)的合约中可能也不会牵涉到诈骗。当非法移民者抵达目的地(国家)时,他们可能获得完全的自由,或是被要求进行仲介业者安排的工作,以清偿非法移民费用。而人口贩卖的受害者则是处於被强迫奴役、或是被不公平的工作合约诈欺、或是被严重剥削,基本人权被完全剥夺。他们可能因相信人口贩卖业者当初的承诺而上当,或在人身自由上受到强迫限制。一些人口贩卖者利用强制手段操纵受害者,例如诈欺、胁迫、爱情骗局、隔离、武力威胁、其他方式的虐待,甚至是强迫灌食药物来控制受害者[2]。

被贩卖的受害者通常来自世界上工作机会有限、经济较贫困的地区,也大多是该社会上的弱势族群,例如逃家的儿童、难民等(尤其是在一些战後地区,例如科索沃和波士尼亚赫塞哥维纳),但受害者也可能来自各种社会背景、阶层、或种族。寻求以非法途径进入其他国家的人可能会被人口贩卖业者选做目标,并通常会忽略自己在抵达目的地时是否能够获得自由。在部份案例中,某些人是被歹徒掳走而成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但这样的情况较为少见。


关于贩卖人口中的买方的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陡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犯罪是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犯罪是拐卖妇女`儿童罪.


贩卖人口从犯判刑多少年?

首先,贩卖人口的行为,其实质是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其次,对于是否是从犯的认定,法律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只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犯,而不属于从犯。最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实行拐卖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以及在拐卖过程中有起他犯罪行为或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卖人口,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被查处后绝对要判刑。

贩卖人口的人已经死了,给他爹做老婆了,他爹有罪吗?

贩卖人口的人己经死了贩卖人口贩的人给他爹做老婆他爹是有罪的因为人是被贩卖人贩来的做你老婆他不是惰原做老婆的是被必的才做你老婆的你明知道是被贩卖人口贩来的你犯了法知法犯法是犯了重法的也该判型受法律制才


为什么被人贩子拐卖的男孩数量远多于女孩?是因为男孩在人口贩卖行业中更值钱吗?

确实是男孩的价格高,一般南方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都很喜欢要男孩。男孩好出售。没有市场就会少了拐卖。一方面也是一些人成全了人贩子


法律犯罪

涉嫌侮辱诽谤罪,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什么有法律还有犯罪的人?

法律的确是制约人的一种要素,但是不是最强的,很多事物比法律的效果更加强大,任何犯罪者都是受环境的影响而犯罪,环境谁能保证就一尘不染呢?显然是不可能,不说国家,人犯罪的要素会有哪些,利益,仇恨,心理问题等等,而制约人犯罪的呢?自由,渴望,还有也是活着的利益,人都怕死,不有谁天生就认为天堂会存在,所以环境的确能造就人,环境显然也是有两面性的。而罪恶战胜了正义在人民的心中时,人们会因为罪恶带来的利益而犯罪,甚至去报复人类(例如米脂杀人案,马加爵等等),人去做一件事都是会受到环境的影响的,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的。不是说这个国家人口少,就会很安定,而导致犯罪的原因刚刚也是有提到的,多呢,不是人一厢情愿的,很多事也不是人一厢情愿的,相爱和结婚不一样,关系好不代表就能恋爱等等。


共同犯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倒卖个人信息罪能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个人信息会判刑吗

贩卖个人信息达到严重程度的会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这种情况会判多久啊

倒卖个人信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贩卖个人信息和诈骗一般要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贩卖个人信息被抓判几年,他赚了大概40万左

倒卖个人信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6月1日起 非法取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是怎么回事?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京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解释》共十三条,包括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等十个方面内容,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新的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月1日起 非法取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 是指这个时间后做才违法吗

根据报道,信息泄露的背后大多存在着违法犯罪产业链条,泄露、窃取个人信息数据,非法使用以谋取暴利,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相关人士介绍,网络安全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而在之前这方面的规范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后,就为更好的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报道称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法、最高检作出了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以外,行踪轨迹等也纳入这一范畴。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非法贩卖多少条个人信息可入罪

非法贩卖个人信息五十条入罪,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当代中国是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果未经相关的部门批准,非法的贩卖个人的信息,达到一定的数量就会收到刑罚的处罚。具体法律当中规定的是贩卖的个人信息达到50条以上就会入罪。


卖个人信息可入罪什么时候执行?

近日卖个人信息可入罪的新闻引发关注。怀孕还挺着肚子,每天就有月嫂公司频繁来电,亲热准确地喊出你的名字;小孩马上毕业,补课班、外语培训班能准确说出你的住址;新房钥匙刚到手,装修公司像轰炸机一样骚扰你……想必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遭遇,且遭遇此事时,都有一个疑惑: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的。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这些现象的背后,大多存在着违法犯罪产业链条,泄露、窃取个人信息数据,非法使用以谋取暴利。 而从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正在干这样勾当的行业“内鬼”们,要小心了! 划重点 “公民个人信息”要重点保护 在网络安全法即将施行前夕,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人士。 总队相关人士介绍,网络安全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而在之前这方面的规范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后,就为更好的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除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层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层面作了明确规定外,在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层面,就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也明确“划了重点”——将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列入了国家网络安全的范围。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看细则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 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法、最高检作出了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以外,行踪轨迹等也纳入这一范畴。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严打击 四川已有18名行业“内鬼”被抓 四川公安厅网保总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四川警方为严厉打击网络攻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个人信息保安全、强化网络数据防护,2017年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 通过多警种情报经营,挖掘线索,严打公民信息泄露源头,重点针对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行业“内鬼”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截至目前,收集挖掘教授黑客技术、提供黑客工具类犯罪线索521条;收集挖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线索485条,抓获行业“内鬼”18人。同时清理相关违法有害信息1.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5家、封停即时通讯号码1800余个,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对于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入罪?

对于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入罪,存在不同认识。从境外的情况来看,有些国家和地区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当前,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日益严重,诸如通信公司和其他单位利用所掌握的用户手机号码群发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等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干扰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研拟和审议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即建议借鉴国外立法例,将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入罪打击。然而,上述建议最终未被《刑法修正案(九)》采纳。因此,对于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合法获取或者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使用的行为,不能直接依据修正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入罪。 如2008年底被曝光的“西电卡门事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掌握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个人资料,为一万多名学生集体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圆梦学生卡”。 然而,这一万余名学生对自己拥有该信用卡却一无所知。由于此事影响颇广,最终以学校公开致歉并注销信用卡结束。(注:参见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版,第857页。)在这一事件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并非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学生的个人信息,亦未将所掌握的学生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而是违反国家规定和权利人意愿非法使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但该行为尚不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未单独入罪,只是意味着不能单独对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实践中完全可以依据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关联行为予以刑事惩治:如果行为人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系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的,可以适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非法使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行为的,也可以以其他犯罪论处。

手机泄露个人信息属于什么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已经被取消,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相关类别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或具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方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随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是什么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回答,多回答一点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界定;2、“非法获取”的行为判断;3、“情节严重”的后果认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指个人信息有哪些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指个人信息有: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公民身份证上记载的信息、电话号码、各种银行、消费卡号码、家庭成员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一些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构成的要件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买卖个人信息罪量刑?

根据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贩卖47万条个人信息5人获刑 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名贩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一审分别获刑四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据了解,涉案5人短短数月间,通过购买证券网上股民信息,再转卖他人用于推销银行贷款或推销股票交易等,信息数量累计高达47万余条。 2017年起,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以不固定组合的方式,由郭某克或庄某鸿向他人购买个人信息后,通过郑某宝出售给顾某、周某等多人。 今年3月,公安人员抓获5名被告人。经审计,从郑某宝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29964条,从郭某克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280140条,从庄某鸿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37455条,从周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9773条,从顾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6846条。 法院审理认为,各被告人直接实施了出手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不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均不应认定为从犯。被告人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被告人周某、顾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被告人郑某宝、郭某克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庄某鸿、周某及顾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郭某克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其余四名被告人郑某宝、庄某鸿、周某、顾某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贩卖47万条个人信息5人获刑

买卖个人信息罪量刑

根据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贩卖47万条个人信息5人获刑 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5名贩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一审分别获刑四年到一年不等,并处罚金。据了解,涉案5人短短数月间,通过购买证券网上股民信息,再转卖他人用于推销银行贷款或推销股票交易等,信息数量累计高达47万余条。 2017年起,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以不固定组合的方式,由郭某克或庄某鸿向他人购买个人信息后,通过郑某宝出售给顾某、周某等多人。 今年3月,公安人员抓获5名被告人。经审计,从郑某宝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29964条,从郭某克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280140条,从庄某鸿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37455条,从周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9773条,从顾某处查获公民个人信息6846条。 法院审理认为,各被告人直接实施了出手或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不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均不应认定为从犯。被告人郑某宝、郭某克、庄某鸿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被告人周某、顾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被告人郑某宝、郭某克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庄某鸿、周某及顾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郭某克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其余四名被告人郑某宝、庄某鸿、周某、顾某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贩卖47万条个人信息5人获刑

买个人信息多少条定罪?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信息罪是什么?

倒卖个人信息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贩卖他人信息资料属于侵犯隐私罪!而且还用短信威胁你,这都是证据的。 在主观上,侵犯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故意所为。所谓故意,即明知公开、泄露他人信息会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危害社会,却仍然去实施这种行为的心理状态。 侵犯个人信息罪的主体要件是分罪要求的。依据《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侵犯个人信息罪是包括两个罪名的:一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的主体要件除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一般公民也属于该罪的构成要件。

贩卖个人资料信息是什么罪?

你好,任何单位和个人贩卖他人信息资料属于侵犯隐私罪!而且还用短信威胁你,这都是证据的


贩卖信息罪,在量刑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

您好:
一、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1、个人基本情况
公民个人信息 一般包括姓名、住址、电话 (包括手机用户信息 )、身份证号、个人身份或房地产权证件复印件、个人履历、病史等。
2、教育背景
3、学习经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个人的实践、个人成果获奖情况
5、个人特长及性格评价
6、联系方式与备注
二、什么是贩卖个人信息罪
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叫网络

什么叫网络

网络是由若干节点和连接这些节点的链路构成,表示诸多对象及其相互联系。 数学上,网络是一种图,一般认为专指加权图。网络除了数学定义外,还有具体的物理含义,即网络是从某种相同类型的实际问题中抽象出来的模型。 在计算机领域中,网络是信息传输、接收、共享的虚拟平台,通过它把各个点、面、体的信息联系到一起,从而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网络是人类发展史来最重要的发明,提高了科技和人类社会的发展。 扩展资料: 网络的作用: 1、易于进行分布式处理 在网络中,还可以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或任务分解为若干个子问题或任务,分散到网络中不同的计算机上进行处理计算。这种分布处理能力在进行一些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时是卓有成效的。 2、综合信息服务 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里,个人、办公室、图书馆、企业和学校等,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并处理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甚至是视频,通过网络就能够收集、处理这些信息,并进行信息的传送。因此,综合信息服务将成为网络的基本服务功能。 3、快速传输信息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计算机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及时、高速地传递各种信息,交换数据,发送电子邮件,使人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4、提高系统可靠性 在网络中,由于计算机之间是互相协作、互相备份的关系,以及在网络中采用一些备份的设备和一些负载调度、数据容错等技术,使得当网络中的某一部分出现故障时,网络中其他部分可以自动接替其任务。因此,与单机系统相比,计算机网络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

网络的概念是什么?

互联网(英语:Internet),又称网际网络,或音译因特网(Internet)、英特网,互联网始于1969年美国的阿帕网。是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这些网络以一组通用的协议相连,形成逻辑上的单一巨大国际网络。通常internet泛指互联网,而Internet则特指因特网。这种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结构。互联网并不等同万维网,万维网只是一建基于超文本相互链接而成的全球性系统,且是互联网所能提供的服务其中之一。


什么是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网络:将地理位置不同的计算机实现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的特点

特点一、自由
互联网是一个无国界的虚拟自由王国,在上面信息的流动自由、用户的言论自由、用户的使用自由。

特点二、开放
互联网是世界上最开放的计算机网络。任何一台计算机只要支持TCP/IP协议就可以连接到互联网上,实现信息等资源的共享。

特点三、免费
在互联网内,虽然有一些付款服务,但绝大多数的互联网服务都是免费提供的。而且在互联网上有许多信息和资源也是免费的。

特点四、平等
互联网上是“不分等级”,一台计算机与其它任何一台一样好,没有哪一个人比其他人更好。在互联网内,你是怎样的人仅仅取决于你通过键盘操作而表现出来的你。

特点五、交互
互联网作为平等自由的信息沟通平台,信息的流动和交互是双向式的,信息沟通双方可以平等与另一方进行交互,而不管对方是大还是小,是弱还是强。

特点六、合作
互联网是一个没有中心的自主式的开放组织。互联网上的发展强调的是资源共享和双赢发展的发展模式。

特点七、个性
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沟通虚拟社区,它可以鲜明突出个人的特色,只有有特色的信息和服务,才可能在互联网上不被信息的海洋所淹没,互联网引导的是个性化的时代。

特点八、虚拟
互联网一个重要特点是它通过对信息的数字化处理,通过信息的流动来代替传统实物流动,使得互联网通过虚拟技术具有许多传统现实实际中才具有功能。

特点九、持续
互联网是一个飞速旋转的涡轮,它的发展是持续,今天的发展给用户带来价值,推动着用户寻求进一步发展带来更多价值。Internet是Intel公司前总裁安德鲁夫所称为的“十倍速力量”。

特点十、全球
互联网从一开始商业化运作,就表现出无国界性,信息流动是自由的无限制的。因此,互联网从一诞生就是全球性的产物,当然全球化同时并不排除本地化,如互联网上主流语言是英语,但对于中国人习惯的还是汉语。


网络的功能是什么

网络的功能是什么

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功能有: 1、资源共享:凡是入网用户均能享受网络中各个计算机系统的全部或部分软件、硬件和数据资源,为最本质的功能。 2、提高性能:网络中的每台计算机都可通过网络相互成为后备机。一旦某台计算机出现故障,它的任务就可由其他的计算机代为完成。 3、分布处理:通过算法将大型的综合性问题交给不同的计算机同时进行处理。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合理选择网络资源,就近快速地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网络的优势有: 1、信息多元化:网络信息中运用了flash、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技术,而是通过组合的应用配以精彩的内容给读者带来了强烈的感观刺激和互动参与的欲望。网络的信息涉及范围有游戏、时尚、服饰、汽车、音乐、影视等多个行业中。 2、表现形式立体化:网络新闻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在新闻传播内容、形式、结构以及便于阅读等各个方面,都很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舆论的导向作用,收到了较强的立体化的新闻传播效果。 3、传播互动化: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是网络传播的本质特征和社会意义的集中所在。互动式传播内含着天然的民主亲和力与自由召唤力,从而构成了对现有传媒的致命冲击,构成了对传统意识的日趋迫切的反叛与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算机网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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