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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5-17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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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工资的2个变化】下月你的工资的可能有2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按照平时的规矩,每年7月1日公积金将进行调整,一般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第二个变化: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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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不少省份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

延伸阅读: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放贷款286万笔

据证券时报消息,《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近日发布,披露了2019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年报》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648.56万人,提取额16281.7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

有几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广州近年来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

广州养老保险制度从7月1日起作全方位调整

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将由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改为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而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将按照新的计发办法;此外,全市6000多已到退休年龄但没有缴满养老保险年限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延缴来领取养老金……

昨天,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根据新政策,广州将对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进行全方位调整。据悉,这是近年来广州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最大的一次。

重大变化

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单位要缴20%

按照新政策,参加本市(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独立统筹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自今年7月1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统一为20%和8%,非广州市城镇户口职工也执行这一标准。而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的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

此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执行单位20%、个人8%的费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执行单位12%、个人8%的费率。

基数按照全省标准上下限有所降低

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基)300%的,以省基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于省基60%的,则以省基的60%为缴费基数。之前,广州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简称市基)为标准的。

比如7月1日新的社保年度,目前报数省基为2182元(还没最后确定),而市基是3026元,两者相差近千元,养老保险的上下限将从新政前的1956~9078元;下降到1309.2~6546元。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群体而言,缴费基数上限或减少2532元。

据悉,此前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关键就在于他们觉得缴费太多。目前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一些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的人员每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因月薪低于缴费下限的需要按照最低下限缴费,他们需要按照1838元的月薪计算缴费;按照新的办法,他们就可以按照1309元的月薪缴费,这就拉近了他们的实际月收入与应该缴纳的月薪之间的差距,从而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当然,对于部分收入较高的单位和个人而言,他们的缴费也相应降低了。

影响

基数一致避免就业“趋富”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黄远飞表示,以往各地缴纳养老保险的上下限各不相同,因此在计发待遇时就存在差别,这样就产生一种“趋富效应”,大家都想到缴费和待遇较高的地区就业,制约了养老保险账户在各地的转移。而新办法统一按照省的标准后,在各地计算的待遇都是一样的,从而消除了养老保险账户在省内转移的障碍,劳动者只要在广东省内工作,从一个地方转到另外一个地方,养老保险账户就可以转移了,这样在客观上有利于人员的流动。

此外,为使广州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广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透露,广州将研究建立地方养老保险。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死亡待遇时,计发基数为市基,而不是省基。

释疑

今后养老金不受影响

现在交得少了,今后养老金会不会减少?据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缴费基数降低应该不会影响今后养老金的数额,但目前尚难作出准确预测。据分析,因为养老金的计发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的,只要这个比例不变,届时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不会发生变化。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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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简介
  姜某于2005年3月10日进入深圳某物流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工作,从事出口操作工作,每月工资3120元。入职时签订了自2004年3月10日起至2007年3月9日止的劳动合同,2007年3月10日双方续签自2007年3月10日起至2010年3月9日止的劳动合同。
  由于物流公司主营业务为台湾正利航业在上海的独家订舱代理,因受金融海啸影响,双方于2009年6月7日终止代理权。姜某的岗位设置为船务出口操作,在物流公司经营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的情况下,原有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于是物流公司解除了与姜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定标准向姜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姜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59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姜某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590元的请求未予支持。姜某不服,遂诉至法院。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物流公司因经营业务发生变化,致使与姜某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物流公司理应与姜某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物流公司未经协商程

如果发生通胀,工资却没有变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花同样的钱只能买比以前更少的东西。第二,人民币的贬值。意味着人民币没有之前那样值钱了。第三,上班族的压力更大。发生通货膨胀,工资却没有改变,这对上班族来说是巨大的挑战。

降低工资算不算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降低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因此,要反映到劳动局、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个月中工资变动如何计算加班费

这个应该按转正日期来,如20号前是试用期,那么前面20天就以试用期的基数来计加班费,后面十天就以正式工来计加班费,基本工资也是一样的

我要辞职。可是公司里面压着我两个月的工资。。请问要怎样正确的辞职?

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30天后既可自离。公司要给你计算工资
压工资是违法劳动法的,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如果没有签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应付职工薪酬的问题?1.计提工资与3次月发放工资时这两个分录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在金额上是一致的吗?

计提与发放时无误差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有差异,应在发放时,将原计提红字冲销后,重新计提再做发放

个税中按月计征是什么意思?一个月中不同时间发2个月的工资个税如何申报?

按月计征是什么意思?即以一个月内取得的全部收入计算个税缴纳。 一个月中不同时间发2个月的工资个税如何申报? 只能按合计计算缴纳个税。 补发以前月份的工资,如果以前做过申报的,就不必再做合并计算,如果未作申报,就只能按合并计算申报、合并计算个税。 一个年度内,可以有一次按年终奖的计税方式缴税。可以把补发工资与年终奖放在同一个月,按年终奖计税。

关于工资支付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工资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工资主要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周期是什么意思

派遣员工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派遣员工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周期是怎么算的

上个月没有发工资就没有做工资计提,但有零申报个税,如果下个月补发的时候一起计提,会不会有问题?

上个月零申报的话,这个月就要将上月和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申报,会导致多缴纳个所税,除非两个月工资之和不超过3500元。

请问一下,如果每月工资3500,不交个税,有一个月没发工资,等下个月一起发两个月的工资,那还用交个

1、是需要缴纳个税的,两个月工资一起发,但是只会显示当月收入多少,那么就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两个月的工资一起发 个人所得税如何缴?

如果公司前一个月工资后一个月一起发,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个税需要按时申报,合并申报个税会增加员工的税负。
本身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就不满意,还让员工承担由此增加的税负,员工不会答应的。

有人4月工资没计提也没零申报,现在4月和5月工资一起发,每月6000元,该怎么做账?个税怎么计算?

4月工资没计提也没零申报,现在4月和5月工资一起发,每月6000元,按实际发放做账就可以了,个税现在的综合申报的计算,二个月综合申报,个人所得税还是不要交纳的。记住以后一定要做月度零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数额是指上月应发放的工资还是在上月里实际发放的工资,

工资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是什么意思?是指发放上个月的还是本月的?

工资每月最后一天发放是什么意思?是指发放上个月的还是本月的?

意思是每月的最后一天发放工资。指本月。 因为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只说明了每月至少支付一次,那么公司在月底,哪怕在月底最后一天发也是在可操作的范围之内的。除非在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在具体是每月的几日发工资。 比如:公司每次结算工资是每月1号到30号(有31号就是31号,当月最后一天)的工资,那么在次月15号之前发放都是合理的。假如公司每次结算工资是上月25号到这月25号,那么在下月15号发放工资,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从这月25到下月15号,已经20天了。所以这种情况是要在10号以前发放薪资的。 扩展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提成是按这个月提了多少,发了工资,下个月还是拿这个月提成和下个月的提成一起算吗?

肯定不是啊 工资一般是基本工资+提成 提成就是你完成多少业绩 然后业绩提成 每个月完成的不一样 工资也是不一样的

上发薪,是指当月拿当月的工资,还是当月拿上一个月的工资。权威点,谢谢

工资是预发的为多。就是当月发 当月,当月扣罚的,在下月扣

大家的工资都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吗, 会不会有上个月的工资等到下个月发的情况?

每个单位的财务制度不同,比如我所在的单位是在当月月底至下月5日做工资账,一般下月8日之前发薪。拖延整一个月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追问。

工资一个月按三十天算吗月薪每个月休息两天

工资一个月按三十天算吗月薪每个月休息两天

发工资不是按30天,也不是按31天,而是按21.75天。 一、计算方法:将一年的工作日,剔除节假日、休息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出平均月工作日。 二、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意思是计算日工资、加班费、请假扣款等需要用到工资基数时,都是按21.75天计算。 举个例子,月薪为4350元,则日工资为4350÷21.75=200元,平时加班1.5倍为300元一天。 三、但21.75天是平均月工作日,而计算考勤时每月实际工作日有多少,则应按实际天数计算,不能因为上够了21.75天其它工作日就可以不上班。 举例:2015年7月份有31天,无节假日,则实际工作日为23天,比23天多时要计算加班费,比23天少时要扣工资,但日工资不会因为这个月多上或少上几天就改变。 扩展资料: 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 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 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照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跨越厂休日、法定节假日,视为缺勤,照扣工资。 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21.17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21.17 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超过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 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集体计件工资以班组为计件对象,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计件工资为小组集体应得工资总额,集体计件工资还应在小组组员之间分配,计算出个人应得工资。 3、加班加点工资、经常性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应按加班时间、工资率及有关规定计算;奖金按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计算;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结算

月薪是从每个月1号开始往后算的还是从发完工资的第二天开始算的?

所谓的月薪是从每个月一号开始往后算的,正好一个月一开支,说它是从发工资的第二天开始算也行,只要到一个月就开支就行,不拖欠工人工资就可以

26天制,一个月有31天,怎么算工资

公司安排我月休息4天,而月薪又是按26天算。这样合法吗?我认为应该按照一个月30天来计算。

劳动法规规定:计算月工资的天数,应当减去休息和休假的天数,按月平均工作天数来计算。

你说,公司安排你月休息4天。
又说,请了5天假,就是上了21天班。

30天-4天=26天,公司按26天计算日工资。
26天-5天=21天,公司按21天发给你月工资(扣了5天缺勤工资)。

1500/26*21=1211.5元,这就是公司发给你的月工资。

如果劳动法规规定劳动者每月休息4天,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26天,公司的以上计算合法。

问题不在于:
公司规定月休息4天,按26天计算工资,你认为应该按30天计算工资。

要说不合法,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计算日工资天数的规定:

目前劳动法规规定:
1. 劳动者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休息2天。
2. 劳动者全年法定节日休假10天。
3. 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
(全年365天自然日-104天休息日-10天休假日)/12个月=20.92天)。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你的日工资=1500/20.92=71.7元。

也许你会更加不同意这样的计算,因为你的日工资金额更大(71.7>57>50),扣除缺勤工资的金额就更多。

实际上这样的计算是公平的,缺勤工资扣得多,加班工资发得也多。

1. 如果公司执行劳动法规的规定,你每月上班26天-20.90天=加班5.08天,公司除了发给你底薪1500元之外,还要发给你加班工资=1500/20.92*5.08*200%=728.5元,合计2228.5元,多于1500元。

2. 如果公司执行劳动法规的规定,你月请假5天,仍然加班了0.08天(26-5-20.92=0.08天),公司除了发给你底薪1500元之外,还要发给你加班工资=1500/20.92*0.08*200%=11.5元,合计1511.5元,多于1210元。

问题却在于,公司没有这样的“如果”。

本人拿的是月薪制,实习一个月,2月17号开始上班,那么我的转正日期是3月1号还是3月18号?

这个不好说的,因为不知道你们转正后的工资是多少,这个没有计算方法的,基本上都是固定的,如果有业务提成的话会有计算公式。应该是在3月18号是转正日期,3月的工资从1号到18号按未转正的算,18到31号按转正的算

每个月的工资是按30天算的,二月份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月工资就是月工资,每月不管30还是31天,都是按一个月算的 。另外特殊的还有2月份,还只 有28或29天,也一样按30天的月工资算的。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 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 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 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 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每个月的工资是按30天算的,二月份工资是怎么计算的?二月份上了十一天怎么算

二月份属于特殊月份,平年二十八天,工资当按照月工资除以月天数乘以上班天数

如果是30天制,二月份该怎样算工资

每一个自然月均按照实际工作日21天计算,跟实际这个月几天没关系。都应该给全额工资的。

2月份工资怎么计算

2月份工资怎么计算

每个月的工资不是按三十天算的,而是以21.75天来计算的。所以二月份的工资也是按21.75天进行折算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年平均工资为:每月工资总额相加(不包括福利和奖罚工资)再除以年平均人数。 年平均人数为:按月相加人数除以12。 职工年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例如:单位甲2017年工资总额为5000万,年平均人数为800人。所以甲单位2017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800=6.25万。 2015年5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调查数据,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969元。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20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月份28天,上班17天,我们公司都是按照30天来算工资的,这个怎么算?

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都是按28天来算的,如果是私企的话估计看公司制度来算了,应该是2600/28*17=1578.5

工作一个月了,老板说表现不错,下个月涨工资,但是每月只有2天休息,节假日不放假,每天工作差不多十小

涨20还是20万?这话也信?结帐走人吧!以前老板说给我涨工资说了三年,办公室主任换了俩!最后主任没了,全公司集体涨了50元!元!
你说气不气,气不气!而且你这加班时间太长了,工资很高吗?
如果不高赶紧走人吧!老板靠得住,和男人靠得住一样一样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点采纳和关注
斗鱼房间号565204 Honest私房菜 来自职Q用户:Honest刘
一个月休两天。。。找到合适的赶紧走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工资一个月2800放假老板只算百分之七十要压百分之三十该怎么算麻烦大家

一千块,只给你700,二七,十四,七八,五十六,加起来 1960

一个月2800然后我干了19天但是老板只给我1716是不是给我发少了?

您好,这个需要看情况。
1、当这个月是28天时,2800÷28×19=1900元。那么老板就给您发少了。
2、当这个月是29天时,2800÷29×19=1834.48元。那么老板就给您发少了。
3、当这个月是30天时,2800÷30×19=1773.33元。那么老板就给您发少了。
4、当这个月是31天时,2800÷31×19=1716.13元。那么老板凑了个整给你发1716是差不多的。
您可以参考一下,望采纳!

用人单位给我承诺工资标准每月2800元,休4天,我入职第一个月上班十一天,只发了?

用人单位如果给你承诺工资标准,每个月2800休四天,你看一下他这个工资标准的具体实施情况。是怎么样的?看下这两天吧,具体是怎么算的?

去面试了一份工作,两年的工作经验,老板说,你的月薪是3000,但是第一个月是2800,第二个是29

你好:
工作福利比较低,另外一年才购保险有损务工人员的利益,按我的看法就是不进另选择公司上班,这只是个人建议若你愿意也可先做说不定公司有晋升机会。谢谢!!!

计提工资是计提当月的工资,还是计提下个月的工资

计提工资是计提当月的工资,还是计提下个月的工资

计提上个月的工资。 职工薪酬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工作中,企业和单位基本采用工资下发制,即当月发放的工资是上个月的; 而权责发生制又要求当月发生的费用要记在当月,这就导致在财务处理上要先计提本月的工资,依据历史情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同时发放上月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职工薪酬是需要每月进行计提的。 扩展资料计提功能主要有: 1、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来做,不能随便预支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准备(比如某些货品要留存,或者减值)。 3、预估某些应付账款是多少,记入账内。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换言之,即提前“发放”下月资金或工资。 (二)发放,主要就是发放上月工资。 (三)事实上,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但在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的工资并予以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

请问补缴社保需要用的工资表 是要几个月的?还是当月的?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社保医保是当月交当月,还是下个月交这个月的?

今天我们经理说一些部门加工资了 我现在在做工资 是这个月加上去还是下个月?一般是下个月吧

你得从人事那边看领导批示的加薪单是从哪月执行就从哪月做啊,比如从4月执行,你现在正在做4月份工资,那才可以在工资表中体现加薪。所以,不是你在纠结是这月加上去,还是下月加上去,主要领导批示的,是哪月加上去。
认真执行领导的批示哈,前途光明。

一般情况下单位当月的工资是当月发还是次月发?发薪日一般是在什么时候?

一般情况下单位当月的工资是当月发还是当月发。发薪日一般是各单位自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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