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拿13元买车_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_大爷拿13元买车,大爷,拿,13元,买车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5-04 11:24:33
来源:互联网
正文
编辑推荐

7月9日,河北秦皇岛,网曝一家4S店打错买车广告,把12.98万写成12.98元,大爷大妈把4S店围个水泄不通,一大爷拿13元买车,女员工当场被气哭,许多网友认为是商家摆拍炒作。10日,该员工否认炒作,称确实是广告失误。

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

视频中退休大爷一定要4S店履行广告承诺,按照13元买车,女销售经理却不给予兑现!说是因为广告少打了一个"万"字。经网友介绍,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误解,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广告的内容具体明确的话,可以视为邀约,消费者一经承诺合同就成立。但本案中因为广告商的错误,导致重大误解并非店家真实意思表示,店家可以撤销合同。

可是4S店非但没有撤销合同,还将要在公证处和媒体记者见证下,将该车售出。

4S店回应:广告打错愿担责,将12.98元售出

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

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

7月10日,4S店经理回应:"内容不管说是手误还是打错了咱得负责,公司领导的意思就是宁愿赔钱这台车也得卖。我们现在正在联系公证处,看看这个是怎么一个解决方案,卖给谁,肯定这个价格卖。"

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

4S店公告称:7月11日下午三点将在公证处和媒体记者见证下,将12.98元的汽车售出。

网友对此事表示质疑

疑点一:女销售主管有意宣传0首付政策,在视频中称"您全款贷款,您要是0首付的话,13块钱都不用套"。

疑点二:根据广告法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误解,可撤销的合同,但是4S店却表示按照12.98元的价格卖。

疑点三:4S店表示会以12.98元的价格出售,但是没说卖几台,卖给谁?很有内部操作。

疑点四:短时间内如此多的老年人集结到一个4S店内要求13元买车,不符合常理。

上汽名爵炒作并非首次

名爵6的前期宣传文章中,确实有明确的写到名爵6拥有360度全景摄像头、感应雨刷、座椅加热等功能,然而在实车中名爵6只有倒车影像功能,而且并不是360度的,也根本没有感应雨刷和座椅加热这些配置。

大爷拿13元买车什么情况?大爷拿13元到4S店买车原因曝光买到车了吗

在厂家前期的宣传中,官方明显公布,名爵6的前悬架为航空级别铝制前悬,还有全框式副车架。然而汽车之家的一篇评测中却明确的写到,名爵6的前悬架为单片冲压钢板,而且副车架是半框式的。

更为搞笑的是,在名爵的官网上我们还能找到这样的声明"上海汽车具有随时更改型号、规格、配置、车身颜色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这一条声明其实就是严格意义上的霸王条款。

大爷花13元买车这件乌龙事件,最后应该由谁来买单?

由店方买单吧,毕竟是贴出来告示,也不能怪大爷他或许就认为这件事情是真的,所以店方应该负责这件事情并跟踪到底。

广告发错导致大爷13元买车逼哭女店员,对此行为你有何想法?

首先我们先排除这个事情是摆拍的情况下去评论这个事情。视频中的汽车销售公司的广告宣传出了问题,错将13万的车宣传成了12.98元就可以卖出了,这个确实是商家的问题,他们要向大众道歉。但是视频中的大爷属实有些过分了,我们正常人的思维就可以知道,13块钱怎么可能能够买到一辆汽车呢。 还是真正的国六可以加汽油载人的汽车。这就是有点强人所难了,稍微有点理性的人都看出这个是广告错误了,但是这位老人还是抓着不放,非要以13块钱买车,态度强硬,毫不讲理,抓住商家的错误不放,这就是无赖行为了。从法律上分析的话。这个汽车广告的性质应为邀请。邀请的意思就是,我希望你与我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只是一个希望,根本不具备合同效力。 换句话说,我邀请你来买车,但是这个价格不一定是最后成交价的价格而已。再说了。买卖,也是要双方达成合意,才能成立的。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买卖也成不了。你还能逼着别人强买强卖不成。还有牛不饮水强按头的道理么。强扭的瓜是不甜的。最后,就算最后真的以13块钱的价格签订了合同,因为一辆车子的成本远不止13块钱,这合同也明显是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商家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这车子还是不能够以13块钱的价格卖出去, 所以,理性看待,不要过于抓人人家的错误不放。(配图与本事件无关,来自于网络,请勿带入)

大爷拿13元买车,如果你是店长会怎么解决这件事?

肯定不会将车给大爷的,首先,作为店长,应该以店里的利益为主,和大爷好好解释一下,然后我再给大爷一点赔偿。

大爷大妈13元买车实为营销炒作,国家该加大虚假营销炒作的处罚吗?

近日一家4s店打错卖车广告,误把“12.98万元”写成“12,98元”在这期间一位大爷拿13元强行买车,女员工当场被气哭。本来很多吃瓜群众还以为这事有很多看点,也许后续还会发生点什么,结果被店家证实大爷13元买车实际是在拍网剧,这可让不少人颇为扫兴,同时很多人也应该意识到国家应该加大对虚假营销的炒作,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虽然在这件事发生后,秦皇岛市场监管局立马发布通告,让该企业立马停止这种营销手段,并已介入调查。但不得不说,在这之前市监局的做法也很让人不满,本来下午按12,98元卖,市监局这时还不让店家卖,怕店家给赔了。我想说这事得亏是一种营销手段,要是真的事件,你市监局这么做,把老人放哪儿去了,店家的利益需要维护,老人的权益就不该维护了?这是什么道理? 不得不说,市监局在这方面做事有点欠缺,但对于店家这种欺骗公众营销手段更可恨,必须给予其打击。在这方面,国家首先要做到形成其长效机制,即长期坚持不懈的进行打击。其次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一起作战。最后遇到这种事要严厉打击,绝对不能姑息纵容,而且对于消费者也应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每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对于这些虚假营销必须呈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然受伤害的始终是群众。​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这位大爷是否是无理取闹?

我认为大爷并没有无理取闹,确实是4S店做的不对。 即使是打广告,也不应该与现实差距这么大,一个是12.98万,一个是12.98元。若是有意,那就是发布了虚假广告,而若是无意,就是说明工作人员太过粗心大意,并且店内管理人员也不够细心,这还只是销售阶段就如此应付了事,那后期要是维修可能就会直接推卸责任。但幸好4S店的主人做了挽回诚信的举动,将事情处理得很好。 而大爷的举动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不管店员如何解释,他都是有理的一方。并且大爷并没有胡搅蛮缠,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本身就是4S店打出12.98元一辆车的广告,无论怎么说,大爷都是有理的一方,身边的老百姓也都是站在大爷这边。最主要的是大爷一直都没有动手,并不像以往报道的那种,直接殴打员工或者在地上打滚耍赖。 女销售被气哭也不能全怪大爷,她是因为应付不了这么多人才无奈痛哭。而且大爷也给4S店的工作人员上了刻骨铭心的一堂课,让他们花钱买了一个教训,或许日后4S店的工作人员做事就会更加认真细心一点。

大爷花13元买车,女销售蹲在地上大哭,究竟是谁的错?

最近秦皇岛一位大爷拿13元买车,把女销售人员逼哭的视频在网络上疯转。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现在网络上正在讨论两方到底谁对谁错。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观点认为,这两方都是有错的。 首先,女销售人员所在的汽车4s店没有将正确的信息传达广大民众。这有可能是一次营销事件,也可能是工作人员误操作而为之。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使大家受到了一种蒙蔽。所以很多不明真相的大爷大妈就跑到了4s店想一探究竟,没想到他们到了4s店之后竟然被告知说是广告有误。他们心中肯定十分愤怒比较生气,所以这位大爷就要用这13元买车,因为你广告里所宣传的就是这样。然后有些大妈拿出了广告法,规定商家不能虚假宣传。 其次,这位当事人大爷没必要过于较真。好好想一想,用13元买车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荒诞的说法。就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就是买那种小孩子玩的玩具汽车,13元也买不了什么像样的。可大爷就认这个死理,或者是想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一直向该女销售人员询问用13元到底买能不能买车,买个什么样的车。我觉得大爷的行为的确有些过激,虽然被欺骗,但是应该有一个限度有一个尺度。因为不是销售人员的错,是该公司或者出租车公司的错,不应该难为销售人员。 这件事情给广大的商家敲响了一个警钟,以后在广告宣传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要认真核对有没有写错的地方,不要再出这样的小的问题。使这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大爷拿13元买车,如果你是店长会怎么解决这件事?

肯定不会将车给大爷的,首先,作为店长,应该以店里的利益为主,和大爷好好解释一下,然后我再给大爷一点赔偿。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这位大爷是否是无理取闹?

我认为大爷并没有无理取闹,确实是4S店做的不对。 即使是打广告,也不应该与现实差距这么大,一个是12.98万,一个是12.98元。若是有意,那就是发布了虚假广告,而若是无意,就是说明工作人员太过粗心大意,并且店内管理人员也不够细心,这还只是销售阶段就如此应付了事,那后期要是维修可能就会直接推卸责任。但幸好4S店的主人做了挽回诚信的举动,将事情处理得很好。 而大爷的举动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不管店员如何解释,他都是有理的一方。并且大爷并没有胡搅蛮缠,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本身就是4S店打出12.98元一辆车的广告,无论怎么说,大爷都是有理的一方,身边的老百姓也都是站在大爷这边。最主要的是大爷一直都没有动手,并不像以往报道的那种,直接殴打员工或者在地上打滚耍赖。 女销售被气哭也不能全怪大爷,她是因为应付不了这么多人才无奈痛哭。而且大爷也给4S店的工作人员上了刻骨铭心的一堂课,让他们花钱买了一个教训,或许日后4S店的工作人员做事就会更加认真细心一点。

广告发错导致大爷13元买车逼哭女店员,对此行为你有何想法?

首先我们先排除这个事情是摆拍的情况下去评论这个事情。视频中的汽车销售公司的广告宣传出了问题,错将13万的车宣传成了12.98元就可以卖出了,这个确实是商家的问题,他们要向大众道歉。但是视频中的大爷属实有些过分了,我们正常人的思维就可以知道,13块钱怎么可能能够买到一辆汽车呢。 还是真正的国六可以加汽油载人的汽车。这就是有点强人所难了,稍微有点理性的人都看出这个是广告错误了,但是这位老人还是抓着不放,非要以13块钱买车,态度强硬,毫不讲理,抓住商家的错误不放,这就是无赖行为了。从法律上分析的话。这个汽车广告的性质应为邀请。邀请的意思就是,我希望你与我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只是一个希望,根本不具备合同效力。 换句话说,我邀请你来买车,但是这个价格不一定是最后成交价的价格而已。再说了。买卖,也是要双方达成合意,才能成立的。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买卖也成不了。你还能逼着别人强买强卖不成。还有牛不饮水强按头的道理么。强扭的瓜是不甜的。最后,就算最后真的以13块钱的价格签订了合同,因为一辆车子的成本远不止13块钱,这合同也明显是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商家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这车子还是不能够以13块钱的价格卖出去, 所以,理性看待,不要过于抓人人家的错误不放。(配图与本事件无关,来自于网络,请勿带入)

大爷花13元买车这件乌龙事件,最后应该由谁来买单?

由店方买单吧,毕竟是贴出来告示,也不能怪大爷他或许就认为这件事情是真的,所以店方应该负责这件事情并跟踪到底。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这位大爷是否是无理取闹?

我认为大爷并没有无理取闹,确实是4S店做的不对。 即使是打广告,也不应该与现实差距这么大,一个是12.98万,一个是12.98元。若是有意,那就是发布了虚假广告,而若是无意,就是说明工作人员太过粗心大意,并且店内管理人员也不够细心,这还只是销售阶段就如此应付了事,那后期要是维修可能就会直接推卸责任。但幸好4S店的主人做了挽回诚信的举动,将事情处理得很好。 而大爷的举动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不管店员如何解释,他都是有理的一方。并且大爷并没有胡搅蛮缠,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本身就是4S店打出12.98元一辆车的广告,无论怎么说,大爷都是有理的一方,身边的老百姓也都是站在大爷这边。最主要的是大爷一直都没有动手,并不像以往报道的那种,直接殴打员工或者在地上打滚耍赖。 女销售被气哭也不能全怪大爷,她是因为应付不了这么多人才无奈痛哭。而且大爷也给4S店的工作人员上了刻骨铭心的一堂课,让他们花钱买了一个教训,或许日后4S店的工作人员做事就会更加认真细心一点。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4s店是故意写错价格吸引消费者还是无意的?

肯定不是故意的啊。如果是12.98元买一辆车,会给自己的店造成多大的损失啊。我感觉商人肯定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这件事就是一个广告印错的乌龙,没想到还有人当真了。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如果你是这位女销售,你会怎么做?

我会把大爷的情绪先安抚好,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送点小礼品把人送走,如果再纠缠不清,两种方式:设法找到子女电话,通知子女来领人,直接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在当前的物价中,别说是真车13元买不到,就算是模型车花13元也不一定买到,为何大爷会拿13元买车?视频中,一群大爷大妈把某4S店围得水泄不通。一位穿白色上衣的大爷对销售员说:13,不用找了。女销售员表示这钱不够,车卖12.98万元,并称广告打错了。大爷不听解释,说:你们广告上打的就是12块9毛8。你跟我玩这个,我拿钱砸死你!旁边一位大妈也掏出手机,把屏幕对着销售员:你看看,中国广告法上写着呢,我买! 据了解,是4S店的广告标语漏打字造成误会,广告语这样写的:“品牌国六新车价格12.98元!”记者就此事件联系到了视频中的4S店,工作人员做出了这样的回应,确实是因为操作失误将价钱写错,事情发生后一直在跟工厂店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在昨天下午,4S店发布公告,表示要对消费者“负责”。这份公告显示,该店已就打错广告事件严肃处理了涉事员工,同时表示:“就此事给广大市民造成的困扰深表道歉,并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且该4S店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下,就广告内容4S店将拿出店内现车12.98元销售”。

大爷花13元买车,女销售蹲在地上大哭,究竟是谁的错?

最近秦皇岛一位大爷拿13元买车,把女销售人员逼哭的视频在网络上疯转。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现在网络上正在讨论两方到底谁对谁错。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观点认为,这两方都是有错的。 首先,女销售人员所在的汽车4s店没有将正确的信息传达广大民众。这有可能是一次营销事件,也可能是工作人员误操作而为之。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使大家受到了一种蒙蔽。所以很多不明真相的大爷大妈就跑到了4s店想一探究竟,没想到他们到了4s店之后竟然被告知说是广告有误。他们心中肯定十分愤怒比较生气,所以这位大爷就要用这13元买车,因为你广告里所宣传的就是这样。然后有些大妈拿出了广告法,规定商家不能虚假宣传。 其次,这位当事人大爷没必要过于较真。好好想一想,用13元买车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荒诞的说法。就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就是买那种小孩子玩的玩具汽车,13元也买不了什么像样的。可大爷就认这个死理,或者是想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一直向该女销售人员询问用13元到底买能不能买车,买个什么样的车。我觉得大爷的行为的确有些过激,虽然被欺骗,但是应该有一个限度有一个尺度。因为不是销售人员的错,是该公司或者出租车公司的错,不应该难为销售人员。 这件事情给广大的商家敲响了一个警钟,以后在广告宣传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要认真核对有没有写错的地方,不要再出这样的小的问题。使这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因广告打错大爷拿13元买车,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是商家的错,商家承担是应该的。帮4S店做广告的更应该担起责任,毕竟是他们的疏忽,所以商家可以先把车卖给大爷,再向广告公司索赔。

烦恼的意思是什么???

烦恼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是:烦闷苦恼。 引证:闻一多 《红烛·时间底教训》:“昨日的烦恼去了,今日底还没来呢。” 烦恼的近义词:忧愁 [ yōu chóu ] 因遭遇困难或不如意的事而苦闷。 引证: 冰心 《繁星》:“真正的同情,在忧愁的时候,不在快乐的期间。” 扩展资料 烦恼的反义词: 一、安宁 [ ān níng ] (心情)安定;宁静。 引证:萧红 《手》:“因为星期日的早晨,全个学校出现在特有的安宁里。” 二、写意[ xiè yì ] 舒适。 引证:巴金 《死亡》第十五章:“这时候别人睡在温暖的被窝里多么写意!”

烦恼的意思

什么是烦恼

烦恼,指令人不顺心或不畅快的人或事;也可以是一个形容词,指不顺心不畅快,烦闷苦恼。语出《百喻经·五人买婢共使作喻》:“五阴亦尔,烦恼因缘合成此身。而此五阴,恒以生老病死无量苦恼搒笞众生。”

梵语Klesa的意译。据《大智度论》卷七解释:“烦恼者,能令心烦能作恼故,名为烦恼。”唐·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卷一解释:“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扰乱有情(众生),故名烦恼。”经上关于“烦恼”的分类、解说很多,如根本烦恼、随烦恼、分别烦恼、俱生烦恼等。最主要的烦恼,即贪、嗔、痴“三毒”。南朝梁·宝志《大乘赞》认为:“但无一切希求,烦恼自然消落。”后因以泛指忧愁苦闷,心绪不宁。如《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我恁地一个人,许多房奁,却嫁一个白须老儿,好不生烦恼!”又如闻一多《红烛·时间底教训》诗:“昨日的烦恼去了,今日的还没来呢!”

烦恼是什么意思?

烦恼是什么意思?

1、佛教语。谓迷惑不觉。包括贪、嗔、痴等根本烦恼以及随烦恼。能扰乱身心,引生诸苦,为轮回之因。 2、忧愁苦闷。 3、担心;挂虑。 4、犹打扰。 出处:古天竺僧伽斯那撰《百喻经·五人买婢共使作喻》:“五阴亦尔,烦恼因缘合成此身。” 译文:五阴也是这样,烦恼与因缘组合成了这具身体。 示例:老地主还是在烦恼着怎样来祭塔的那一回事。 扩展资料 烦恼的近义词 一、苦恼 [ kǔ nǎo ] 痛苦烦恼:自寻苦恼。为此事他苦恼了好几天。 示例:婆婆是个老人家,心慈,听说如此落难,连声叫道:‘苦恼!苦恼!小夫人在那里? 二、苦闷 [ kǔ mèn ] 苦恼烦闷:心情苦闷。 示例:这是她近来时刻想起,老想不通,以致非常苦闷的问题

什么是烦恼?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如果你是这位女销售,你会怎么做?

我会把大爷的情绪先安抚好,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送点小礼品把人送走,如果再纠缠不清,两种方式:设法找到子女电话,通知子女来领人,直接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在当前的物价中,别说是真车13元买不到,就算是模型车花13元也不一定买到,为何大爷会拿13元买车?视频中,一群大爷大妈把某4S店围得水泄不通。一位穿白色上衣的大爷对销售员说:13,不用找了。女销售员表示这钱不够,车卖12.98万元,并称广告打错了。大爷不听解释,说:你们广告上打的就是12块9毛8。你跟我玩这个,我拿钱砸死你!旁边一位大妈也掏出手机,把屏幕对着销售员:你看看,中国广告法上写着呢,我买! 据了解,是4S店的广告标语漏打字造成误会,广告语这样写的:“品牌国六新车价格12.98元!”记者就此事件联系到了视频中的4S店,工作人员做出了这样的回应,确实是因为操作失误将价钱写错,事情发生后一直在跟工厂店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在昨天下午,4S店发布公告,表示要对消费者“负责”。这份公告显示,该店已就打错广告事件严肃处理了涉事员工,同时表示:“就此事给广大市民造成的困扰深表道歉,并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且该4S店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下,就广告内容4S店将拿出店内现车12.98元销售”。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4s店是故意写错价格吸引消费者还是无意的?

肯定不是故意的啊。如果是12.98元买一辆车,会给自己的店造成多大的损失啊。我感觉商人肯定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这件事就是一个广告印错的乌龙,没想到还有人当真了。

大爷花13元买车这件乌龙事件,最后应该由谁来买单?

由店方买单吧,毕竟是贴出来告示,也不能怪大爷他或许就认为这件事情是真的,所以店方应该负责这件事情并跟踪到底。

大爷花13元买车,女销售蹲在地上大哭,究竟是谁的错?

最近秦皇岛一位大爷拿13元买车,把女销售人员逼哭的视频在网络上疯转。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现在网络上正在讨论两方到底谁对谁错。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观点认为,这两方都是有错的。 首先,女销售人员所在的汽车4s店没有将正确的信息传达广大民众。这有可能是一次营销事件,也可能是工作人员误操作而为之。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使大家受到了一种蒙蔽。所以很多不明真相的大爷大妈就跑到了4s店想一探究竟,没想到他们到了4s店之后竟然被告知说是广告有误。他们心中肯定十分愤怒比较生气,所以这位大爷就要用这13元买车,因为你广告里所宣传的就是这样。然后有些大妈拿出了广告法,规定商家不能虚假宣传。 其次,这位当事人大爷没必要过于较真。好好想一想,用13元买车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荒诞的说法。就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就是买那种小孩子玩的玩具汽车,13元也买不了什么像样的。可大爷就认这个死理,或者是想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一直向该女销售人员询问用13元到底买能不能买车,买个什么样的车。我觉得大爷的行为的确有些过激,虽然被欺骗,但是应该有一个限度有一个尺度。因为不是销售人员的错,是该公司或者出租车公司的错,不应该难为销售人员。 这件事情给广大的商家敲响了一个警钟,以后在广告宣传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要认真核对有没有写错的地方,不要再出这样的小的问题。使这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大爷13元强行买车爆红网络,这波营销是不是过分了?

前2天,我看到一个图片,说是一家卖名爵汽车的4S店卖车光广告漏了一个“万”字,把12.98万误写12.98元,但是最后4S店还发了个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把店内现有的该款汽车以12.98元的价格卖出。当时我看到这个公告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真还是假的啊?今天看到这个标题,才知道原来是有个视频的,有个大爷非常愤慨地表示店家打错字是店家的事,他就要用13元来买车!然后销售一直在可怜巴巴地在解释,最后甚至都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让人新生可怜,觉得这个大爷有点欺人太甚了。 于是,就有了4S店发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店内的名爵HS20T现车以12.98元销售,并且还请公证处和记者一同见证的事情。最为可笑的是,在公告的最后一行,该店还加了一句话“做生意不可以欺骗消费者,诚信为本!”让人感觉他们十分地讲究诚信。 有不少围观的吃瓜群众们觉得这个是不是一个炒作事件,因为实在疑点太多了。比如,那个女销售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宣传他们汽车的0首付政策;其次。按照广告法这种合同是可以撤销的,4S店却表示要按照广告所说的12.98元来卖,让人觉得非常奇怪。接着,4S店说会卖,但是卖给谁呢,是不是卖给他们的内部成员呢?卖几台呢?让人心生疑虑。 秦皇岛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公告,称这家店已经涉嫌价格欺诈,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的炒作销售行为。据说,那里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这是个网剧,那些大爷们都是群众演员,其实这就是一波网络营销。 不得不说,现在很多商家喜欢用这种网络营销来赢得流量。就算是黑流量也是流量,他已经达到吸引别人的关注的目的了,所以其实不失为一个打广告的好方法。只是也会让有些人讨厌这个品牌,比如我,我觉得我应该从此以后不会再买这个品牌的汽车了(其实是没钱买)。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这位大爷是否是无理取闹?

我认为大爷并没有无理取闹,确实是4S店做的不对。 即使是打广告,也不应该与现实差距这么大,一个是12.98万,一个是12.98元。若是有意,那就是发布了虚假广告,而若是无意,就是说明工作人员太过粗心大意,并且店内管理人员也不够细心,这还只是销售阶段就如此应付了事,那后期要是维修可能就会直接推卸责任。但幸好4S店的主人做了挽回诚信的举动,将事情处理得很好。 而大爷的举动只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不管店员如何解释,他都是有理的一方。并且大爷并没有胡搅蛮缠,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本身就是4S店打出12.98元一辆车的广告,无论怎么说,大爷都是有理的一方,身边的老百姓也都是站在大爷这边。最主要的是大爷一直都没有动手,并不像以往报道的那种,直接殴打员工或者在地上打滚耍赖。 女销售被气哭也不能全怪大爷,她是因为应付不了这么多人才无奈痛哭。而且大爷也给4S店的工作人员上了刻骨铭心的一堂课,让他们花钱买了一个教训,或许日后4S店的工作人员做事就会更加认真细心一点。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如果你是这位女销售,你会怎么做?

我会把大爷的情绪先安抚好,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送点小礼品把人送走,如果再纠缠不清,两种方式:设法找到子女电话,通知子女来领人,直接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在当前的物价中,别说是真车13元买不到,就算是模型车花13元也不一定买到,为何大爷会拿13元买车?视频中,一群大爷大妈把某4S店围得水泄不通。一位穿白色上衣的大爷对销售员说:13,不用找了。女销售员表示这钱不够,车卖12.98万元,并称广告打错了。大爷不听解释,说:你们广告上打的就是12块9毛8。你跟我玩这个,我拿钱砸死你!旁边一位大妈也掏出手机,把屏幕对着销售员:你看看,中国广告法上写着呢,我买! 据了解,是4S店的广告标语漏打字造成误会,广告语这样写的:“品牌国六新车价格12.98元!”记者就此事件联系到了视频中的4S店,工作人员做出了这样的回应,确实是因为操作失误将价钱写错,事情发生后一直在跟工厂店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在昨天下午,4S店发布公告,表示要对消费者“负责”。这份公告显示,该店已就打错广告事件严肃处理了涉事员工,同时表示:“就此事给广大市民造成的困扰深表道歉,并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且该4S店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下,就广告内容4S店将拿出店内现车12.98元销售”。

因广告打错大爷拿13元买车,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是商家的错,商家承担是应该的。帮4S店做广告的更应该担起责任,毕竟是他们的疏忽,所以商家可以先把车卖给大爷,再向广告公司索赔。

大爷13元强行买车爆红网络,这波营销是不是过分了?

前2天,我看到一个图片,说是一家卖名爵汽车的4S店卖车光广告漏了一个“万”字,把12.98万误写12.98元,但是最后4S店还发了个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把店内现有的该款汽车以12.98元的价格卖出。当时我看到这个公告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真还是假的啊?今天看到这个标题,才知道原来是有个视频的,有个大爷非常愤慨地表示店家打错字是店家的事,他就要用13元来买车!然后销售一直在可怜巴巴地在解释,最后甚至都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让人新生可怜,觉得这个大爷有点欺人太甚了。 于是,就有了4S店发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店内的名爵HS20T现车以12.98元销售,并且还请公证处和记者一同见证的事情。最为可笑的是,在公告的最后一行,该店还加了一句话“做生意不可以欺骗消费者,诚信为本!”让人感觉他们十分地讲究诚信。 有不少围观的吃瓜群众们觉得这个是不是一个炒作事件,因为实在疑点太多了。比如,那个女销售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宣传他们汽车的0首付政策;其次。按照广告法这种合同是可以撤销的,4S店却表示要按照广告所说的12.98元来卖,让人觉得非常奇怪。接着,4S店说会卖,但是卖给谁呢,是不是卖给他们的内部成员呢?卖几台呢?让人心生疑虑。 秦皇岛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公告,称这家店已经涉嫌价格欺诈,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的炒作销售行为。据说,那里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这是个网剧,那些大爷们都是群众演员,其实这就是一波网络营销。 不得不说,现在很多商家喜欢用这种网络营销来赢得流量。就算是黑流量也是流量,他已经达到吸引别人的关注的目的了,所以其实不失为一个打广告的好方法。只是也会让有些人讨厌这个品牌,比如我,我觉得我应该从此以后不会再买这个品牌的汽车了(其实是没钱买)。

大爷大妈13元买车实为营销炒作,国家该加大虚假营销炒作的处罚吗?

近日一家4s店打错卖车广告,误把“12.98万元”写成“12,98元”在这期间一位大爷拿13元强行买车,女员工当场被气哭。本来很多吃瓜群众还以为这事有很多看点,也许后续还会发生点什么,结果被店家证实大爷13元买车实际是在拍网剧,这可让不少人颇为扫兴,同时很多人也应该意识到国家应该加大对虚假营销的炒作,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虽然在这件事发生后,秦皇岛市场监管局立马发布通告,让该企业立马停止这种营销手段,并已介入调查。但不得不说,在这之前市监局的做法也很让人不满,本来下午按12,98元卖,市监局这时还不让店家卖,怕店家给赔了。我想说这事得亏是一种营销手段,要是真的事件,你市监局这么做,把老人放哪儿去了,店家的利益需要维护,老人的权益就不该维护了?这是什么道理? 不得不说,市监局在这方面做事有点欠缺,但对于店家这种欺骗公众营销手段更可恨,必须给予其打击。在这方面,国家首先要做到形成其长效机制,即长期坚持不懈的进行打击。其次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一起作战。最后遇到这种事要严厉打击,绝对不能姑息纵容,而且对于消费者也应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每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对于这些虚假营销必须呈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然受伤害的始终是群众。​

大爷大妈13元买车实为营销炒作,国家该加大虚假营销炒作的处罚吗?

近日一家4s店打错卖车广告,误把“12.98万元”写成“12,98元”在这期间一位大爷拿13元强行买车,女员工当场被气哭。本来很多吃瓜群众还以为这事有很多看点,也许后续还会发生点什么,结果被店家证实大爷13元买车实际是在拍网剧,这可让不少人颇为扫兴,同时很多人也应该意识到国家应该加大对虚假营销的炒作,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虽然在这件事发生后,秦皇岛市场监管局立马发布通告,让该企业立马停止这种营销手段,并已介入调查。但不得不说,在这之前市监局的做法也很让人不满,本来下午按12,98元卖,市监局这时还不让店家卖,怕店家给赔了。我想说这事得亏是一种营销手段,要是真的事件,你市监局这么做,把老人放哪儿去了,店家的利益需要维护,老人的权益就不该维护了?这是什么道理? 不得不说,市监局在这方面做事有点欠缺,但对于店家这种欺骗公众营销手段更可恨,必须给予其打击。在这方面,国家首先要做到形成其长效机制,即长期坚持不懈的进行打击。其次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一起作战。最后遇到这种事要严厉打击,绝对不能姑息纵容,而且对于消费者也应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每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对于这些虚假营销必须呈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然受伤害的始终是群众。​

大爷大妈13元买车实为营销炒作,你见过那些毫无底线的营销炒作?

我们小区就发生过一件这种事,让我深恶痛绝。 我们小区住了很多空巢老人,她们的大都在外地工作,不经常回家,所以每天老年人们就会在楼下聚着搞各种文娱活动。有一天,来了一拨卖净水器的人,真的就如小品中演的那样,叫爹喊妈甚至亲切。 他们先是给老年人们讲一些亲情上的东西,打亲情牌,慢慢的拉进与老年人的距离,让他们放松警惕,期间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还给买水果吃。然后才循序渐进的开始讲到净水器,其间衔接非常自然,毫不做作,一点广告的成分也看不出来。 讲到最后,高潮出现了,说看大家这辈子这么辛苦,厂家活动,每人每户限定免费安装一台,但是要收取2000元的押金,押金明天会再退给大家的,这个是给厂家订货的定金。而且不收安装费。这些老年人真的毫不思索的就要求安装,我同事的妈妈兴高采烈的给她打电话告诉她这件事情。我同事极力制止,说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而且他们的套路真的漏洞百出,就算是免费,为什么还要交押金,再退回来。 很多老年人都兴冲冲的交了钱,包括我同事的妈妈。第二天的时候,这帮交了钱的老年人跑去退钱,结果小伙子们 又开始各种洗脑了,又开始推销饮水机,意思就是2000块钱不退了,每人再送一台饮水机。很多老人居然也觉得很合适,又兴冲冲的把饮水机拉回家了。 结果我同事回家一看,这两样东西都是三无产品,估计也就值两百块钱。

因广告打错大爷拿13元买车,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是商家的错,商家承担是应该的。帮4S店做广告的更应该担起责任,毕竟是他们的疏忽,所以商家可以先把车卖给大爷,再向广告公司索赔。

4S店为出名拍摄13元买车闹剧,会受到什么惩罚吗?

最近这件事情也是被传的沸沸扬扬,作为4S店肯定要进行相应的惩罚,因为原因出在他们,是因为他们在打广告的时候少了一个字,那么传递给别人的信息就是另一个,那么他们传出去的信息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为他们是已经把广告发出去了,那么也就是商定好的,如今出现现在这种事情那就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就必须进行相应的惩罚。 作为这件事情全责的4S店对消费者造成了欺骗罪,因为他们打的广告和实际不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这就构成了犯罪,加上4S店对消费者进行劝说让消费者购买车辆,也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这些都已经严重的违背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消费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对4S店带来了负面影响,是公司受到了外接的批评以及自己信誉的受损。 4S店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消费者的利益,则已经构成了一定的法律责任,他们有权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并且对消费者进行道歉,并且向大众道歉而且还要说明事情的原委,以此来得到大家的原谅,如果4S店的做法不能让消费者满意,那么他们就有必要走法律程序并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来对消费者进行赎罪。 4S店的做法让人失去了对4S店这种品牌卖车地,因为这对市场上的很多行业造成了影响,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按照法律4S店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爷13元强行买车爆红网络,这波营销是不是过分了?

前2天,我看到一个图片,说是一家卖名爵汽车的4S店卖车光广告漏了一个“万”字,把12.98万误写12.98元,但是最后4S店还发了个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把店内现有的该款汽车以12.98元的价格卖出。当时我看到这个公告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真还是假的啊?今天看到这个标题,才知道原来是有个视频的,有个大爷非常愤慨地表示店家打错字是店家的事,他就要用13元来买车!然后销售一直在可怜巴巴地在解释,最后甚至都蹲在地上哭了起来,让人新生可怜,觉得这个大爷有点欺人太甚了。 于是,就有了4S店发公告说愿意担责错误,店内的名爵HS20T现车以12.98元销售,并且还请公证处和记者一同见证的事情。最为可笑的是,在公告的最后一行,该店还加了一句话“做生意不可以欺骗消费者,诚信为本!”让人感觉他们十分地讲究诚信。 有不少围观的吃瓜群众们觉得这个是不是一个炒作事件,因为实在疑点太多了。比如,那个女销售一直在有意无意地宣传他们汽车的0首付政策;其次。按照广告法这种合同是可以撤销的,4S店却表示要按照广告所说的12.98元来卖,让人觉得非常奇怪。接着,4S店说会卖,但是卖给谁呢,是不是卖给他们的内部成员呢?卖几台呢?让人心生疑虑。 秦皇岛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公告,称这家店已经涉嫌价格欺诈,要求立即停止相关的炒作销售行为。据说,那里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这是个网剧,那些大爷们都是群众演员,其实这就是一波网络营销。 不得不说,现在很多商家喜欢用这种网络营销来赢得流量。就算是黑流量也是流量,他已经达到吸引别人的关注的目的了,所以其实不失为一个打广告的好方法。只是也会让有些人讨厌这个品牌,比如我,我觉得我应该从此以后不会再买这个品牌的汽车了(其实是没钱买)。

大爷大妈13元买车实为营销炒作,国家该加大虚假营销炒作的处罚吗?

近日一家4s店打错卖车广告,误把“12.98万元”写成“12,98元”在这期间一位大爷拿13元强行买车,女员工当场被气哭。本来很多吃瓜群众还以为这事有很多看点,也许后续还会发生点什么,结果被店家证实大爷13元买车实际是在拍网剧,这可让不少人颇为扫兴,同时很多人也应该意识到国家应该加大对虚假营销的炒作,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虽然在这件事发生后,秦皇岛市场监管局立马发布通告,让该企业立马停止这种营销手段,并已介入调查。但不得不说,在这之前市监局的做法也很让人不满,本来下午按12,98元卖,市监局这时还不让店家卖,怕店家给赔了。我想说这事得亏是一种营销手段,要是真的事件,你市监局这么做,把老人放哪儿去了,店家的利益需要维护,老人的权益就不该维护了?这是什么道理? 不得不说,市监局在这方面做事有点欠缺,但对于店家这种欺骗公众营销手段更可恨,必须给予其打击。在这方面,国家首先要做到形成其长效机制,即长期坚持不懈的进行打击。其次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一起作战。最后遇到这种事要严厉打击,绝对不能姑息纵容,而且对于消费者也应该增强这方面的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每个消费者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对于这些虚假营销必须呈严厉打击的态度,不然受伤害的始终是群众。​

大爷花13元买车,女销售蹲在地上大哭,究竟是谁的错?

最近秦皇岛一位大爷拿13元买车,把女销售人员逼哭的视频在网络上疯转。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现在网络上正在讨论两方到底谁对谁错。一个比较公平公正的观点认为,这两方都是有错的。 首先,女销售人员所在的汽车4s店没有将正确的信息传达广大民众。这有可能是一次营销事件,也可能是工作人员误操作而为之。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使大家受到了一种蒙蔽。所以很多不明真相的大爷大妈就跑到了4s店想一探究竟,没想到他们到了4s店之后竟然被告知说是广告有误。他们心中肯定十分愤怒比较生气,所以这位大爷就要用这13元买车,因为你广告里所宣传的就是这样。然后有些大妈拿出了广告法,规定商家不能虚假宣传。 其次,这位当事人大爷没必要过于较真。好好想一想,用13元买车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荒诞的说法。就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就是买那种小孩子玩的玩具汽车,13元也买不了什么像样的。可大爷就认这个死理,或者是想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一直向该女销售人员询问用13元到底买能不能买车,买个什么样的车。我觉得大爷的行为的确有些过激,虽然被欺骗,但是应该有一个限度有一个尺度。因为不是销售人员的错,是该公司或者出租车公司的错,不应该难为销售人员。 这件事情给广大的商家敲响了一个警钟,以后在广告宣传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要认真核对有没有写错的地方,不要再出这样的小的问题。使这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大爷花13元买车事件中,如果你是这位女销售,你会怎么做?

我会把大爷的情绪先安抚好,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送点小礼品把人送走,如果再纠缠不清,两种方式:设法找到子女电话,通知子女来领人,直接报警,等警察来处理。 在当前的物价中,别说是真车13元买不到,就算是模型车花13元也不一定买到,为何大爷会拿13元买车?视频中,一群大爷大妈把某4S店围得水泄不通。一位穿白色上衣的大爷对销售员说:13,不用找了。女销售员表示这钱不够,车卖12.98万元,并称广告打错了。大爷不听解释,说:你们广告上打的就是12块9毛8。你跟我玩这个,我拿钱砸死你!旁边一位大妈也掏出手机,把屏幕对着销售员:你看看,中国广告法上写着呢,我买! 据了解,是4S店的广告标语漏打字造成误会,广告语这样写的:“品牌国六新车价格12.98元!”记者就此事件联系到了视频中的4S店,工作人员做出了这样的回应,确实是因为操作失误将价钱写错,事情发生后一直在跟工厂店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在昨天下午,4S店发布公告,表示要对消费者“负责”。这份公告显示,该店已就打错广告事件严肃处理了涉事员工,同时表示:“就此事给广大市民造成的困扰深表道歉,并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且该4S店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下,就广告内容4S店将拿出店内现车12.98元销售”。

因广告打错大爷拿13元买车,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我觉得这是商家的错,商家承担是应该的。帮4S店做广告的更应该担起责任,毕竟是他们的疏忽,所以商家可以先把车卖给大爷,再向广告公司索赔。

13元买车竟为拍网剧,如此恶搞目的何在?

已证实!大爷13元买车事件为营销手段,所谓的诚信不过是个闹剧,7月10日,一段大爷12.98元买车逼哭销售人员的视频传播。经核实事发于河北秦皇岛腾奇名爵4S店,工作人员称该视频为拍摄网剧,找的都是群众演员。7月11日,秦皇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责令涉事企业立即改正、停止上述销售行为,并随即介入调查。 对于大爷13元买车事件,不清楚4S店到底是如何想的,想到这么个馊主意来扩大影响,如果本身这就是4S店的意思,那么所谓的诚信真的没法看,如果到最后被定义为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那么也是本着销售汽车的目的而来,说是营销手段也不为过,但我们得想这样一个事情,个人找群众来演网剧的可能性有多大?这里值得提出的是,作假还能把公证的事搬出来说,这是视国家法律于何地呢?公证处的作用不是被人为拿来消遣的,虽然做公证的实际行动并没有做出,但如果真的做了公证了,把这出戏也演完了,最后却得到一个最终结果,说这只是拍个网剧,开个玩笑,那这可真就是消费大众的信任度了。 而且最为关键的是,在最开始大家提出质疑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坦诚这只是个摆拍,为什么非要说不是?事件一路走下来,影响面扩大了,如果不是监管部门的介入,这个事件还不知道要发酵多久。最后,我们总结一下,做营销无可厚非,这是市场固有的一种内容,而炒作也不是不可以有,当下的这种行为虽然不被提倡,但确实是真实存在的。

查看全部
收到5734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