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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5-04 11:22:4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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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证券码:600576)、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又有最新进展,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我们代理的首批案件于北京时间9月19日上午在杭州中院开庭,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首次开庭,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赵薇索赔案开庭最新消息,赵薇索赔案开庭怎么回事,赵薇5000万索赔案始末

9月14日晚,祥源文化发布诉讼公告称,目前已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5584.77万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还包括赵薇、龙薇传媒、孔德永等人。8月2日,有16起涉及公司的案件开庭。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报道,9月19日上午法院共安排两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开庭,其中一案原告当庭申请追加赵薇为被告,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另行安排开庭。另一起案件是厉健律师代理的股民王女士诉祥源文化、赵薇案,原、被告共有6位律师出庭,庭审时间从上午九点半一直持续到十二点。

起诉材料显示: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人民币,下同)/股,至今仍持有。经律师计算,索赔金额96203.29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

庭审焦点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果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认定?赵薇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围绕争议焦点,原告提交了对账单、证监会处罚决定等9份证据,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证据,被告赵薇提交了20份证据。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原告代理人厉健律师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继续征集股民索赔,由于本案揭露日争议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一、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4月1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二、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而至于赵薇夫妇为何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实则源于两人欲以空壳公司龙薇传媒 “空手套白狼”万家文化(即祥源文化)。

据深圳《证券时报》报道,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将其持有的1.85亿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龙薇传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转让价为30.6亿元。而龙薇传媒的大股东正是赵薇。

3天后,上交所询问收购的巨额资金来源,揭露了赵薇夫妇企图高杠杆借款30.56亿元的如意算盘。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控股祥源文化的计划正式泡汤。

二级市场显示,从2016年11月25日停牌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到2017年3月31日宣告股权转让终止,祥源文化的股价坐了一回过山车,从18元股附近一度冲高至到25元股,最终跌到了13元/股附近,区间最大跌幅近5成。截至2018年7月19日,公司收盘于5.22元股。几乎是腰斩之后再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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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烦恼的成语

【成语】:
使心憋气
【拼音】:
shǐ
xīn
biē

【解释】:
使:致使;憋气:指有委屈或烦恼不能发泄。让人心情不舒畅,使性子,发脾气。
【出处】:
明·天然智叟《石头点》卷十二:“可知有你这歪老货搬弄,致使我家娘一向使心憋气。”
【成语】:
达观知命
【拼音】:

guān
zhī
mìng
【解释】:
达观:指一切听其自然或看得开;命:命运;知命:指知天命。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摆布,无所烦恼。
【六根清净】: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薰风解愠】:薰风:和煦的风;愠:怨恨。温和的风可消除心头的烦恼。
【风僝雨僽】:僝、僽:烦恼憔悴。形容历经磨难,十分烦恼憔悴。
【使心憋气】:使:致使;憋气:指有委屈或烦恼不能发泄。让人心情不舒畅,使性子,发脾气。
【三杯和万事】:和:缓和。指饮酒可以解脱愁闷消除烦恼。
【窝窝囊囊】:受委屈之后表现出的烦恼,窝气或指人懦弱,没本事。
【灰身灭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
【烦心倦目】:烦恼的心情,倦怠的眼睛。形容颓丧的情绪。
【灰身泯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同“灰身灭智”。
【熏风解愠】:熏风:和风;愠:恼怒怨恨。温和的风可以消除心中的烦恼,使人心情舒畅。
【眼不见,心不烦】:比喻只要没有看见或不在眼前,也就不会为这操心或烦恼。
【烦天恼地】:对天地都有所烦恼。形容心情极其烦闷苦恼。
【禅絮沾泥】:比喻禅寂之心受到尘世烦恼的沾染。
【自贻伊戚】:贻:遗留;伊:此;戚:忧愁,悲哀。比喻自寻烦恼,自招忧患。
【好肉剜疮】:比喻无事生非,自寻烦恼。
【搔耳捶胸】:搔耳朵,捶胸膛。形容后悔、烦恼的样子。
【六根清静】: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自遗伊戚】:伊:是,此;戚:忧患。比喻自寻烦恼,自招灾祸。
【自诒伊戚】:自寻烦恼;自招灾殃。
【牛山下涕】:牛山:在今山东淄博市东。齐景公登上牛山感到终有一死而悲哀下泪。比喻因事物变迁而引起的悲哀。也指不知满足而自寻烦恼。
【达观知命】:达观:指一切听其自然或看得开;命:命运;知命:指知天命。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摆布,无所烦恼。
【怅然若失】:怅然:形容不如意、不痛快。象失去什么似的烦恼不快。
【自僝自僽】:僝、僽:烦恼,埋怨。自寻烦恼,自相埋怨。
【开释左右】:开释:开导解释;左右:用于信札,尊称对方。指用劝慰、开导的话消除对方的忧愁、疑虑和烦恼。
【三杯和万事,一醉解千愁】:指饮酒可以消除烦恼,解脱愁闷。
【闲愁万种】:闲愁:说不出的烦恼。莫名的烦恼极多。形容思想空虚,多愁善感。也形容愁情满怀。
【愁潘病沈】:泛指烦恼和疾病。
【雀角之忿】:指雀和鼠都能毁人们的房子,就如同打官司一样。比喻打官司带来的烦恼。
【憋气窝火】:憋:闷在心里。压住性子,把屈辱或烦恼强压在心里。

法律,烦恼,官司,,,比如说我和你不是同省的,我需要和你打官司,诉状怎么投递??什么法律里有规定

傻了吧,去咨询律师,是法院投递的

烦恼苦闷的意思的成语?

闷闷不乐,唉声叹气,不堪其忧,愁眉不展,愁眉锁眼,怅然若失,垂头丧气,长吁短叹,多愁善感,大失所望,闲愁万种,心烦意乱,废书而叹,郁郁不得志,郁郁不乐,郁郁寡欢。 【憋气窝火】:憋:闷在心里。压住性子,把屈辱或烦恼强压在心里。 【禅絮沾泥】:比喻禅寂之心受到尘世烦恼的沾染。 【怅然若失】:怅然:形容不如意、不痛快。象失去什么似的烦恼不快。 【愁潘病沈】:泛指烦恼和疾病。 【达观知命】:达观:指一切听其自然或看得开;命:命运;知命:指知天命。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摆布,无所烦恼。 【烦天恼地】:对天地都有所烦恼。形容心情极其烦闷苦恼。 【烦心倦目】:烦恼的心情,倦怠的眼睛。形容颓丧的情绪。 【风僝雨僽】:僝、僽:烦恼憔悴。形容历经磨难,十分烦恼憔悴。 【好肉剜疮】:比喻无事生非,自寻烦恼。 【灰身灭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 【灰身泯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同“灰身灭智”。 【开释左右】:开释:开导解释;左右:用于信札,尊称对方。指用劝慰、开导的话消除对方的忧愁、疑虑和烦恼。 【六根清净】: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六根清静】: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牛山下涕】:牛山:在今山东淄博市东。齐景公登上牛山感到终有一死而悲哀下泪。比喻因事物变迁而引起的悲哀。也指不知满足而自寻烦恼。 【雀角之忿】:指雀和鼠都能毁人们的房子,就如同打官司一样。比喻打官司带来的烦恼。 【三杯和万事】:和:缓和。指饮酒可以解脱愁闷消除烦恼。 【三杯和万事,一醉解千愁】:指饮酒可以消除烦恼,解脱愁闷。 【搔耳捶胸】:搔耳朵,捶胸膛。形容后悔、烦恼的样子。 【使心憋气】:使:致使;憋气:指有委屈或烦恼不能发泄。让人心情不舒畅,使性子,发脾气。 【窝窝囊囊】:受委屈之后表现出的烦恼,窝气或指人懦弱,没本事。 【闲愁万种】:闲愁:说不出的烦恼。莫名的烦恼极多。形容思想空虚,多愁善感。也形容愁情满怀。 【熏风解愠】:熏风:和风;愠:恼怒怨恨。温和的风可以消除心中的烦恼,使人心情舒畅。 【薰风解愠】:薰风:和煦的风;愠:怨恨。温和的风可消除心头的烦恼。 【眼不见,心不烦】:比喻只要没有看见或不在眼前,也就不会为这操心或烦恼。 【自僝自僽】:僝、僽:烦恼,埋怨。自寻烦恼,自相埋怨。 【自诒伊戚】:自寻烦恼;自招灾殃。 【自贻伊戚】:贻:遗留;伊:此;戚:忧愁,悲哀。比喻自寻烦恼,自招忧患。 【自遗伊戚】:伊:是,此;戚:忧患。比喻自寻烦恼,自招灾祸。

与烦恼有关的成语30个。

【憋气窝火】:憋:闷在心里。压住性子,把屈辱或烦恼强压在心里。
【禅絮沾泥】:比喻禅寂之心受到尘世烦恼的沾染。
【怅然若失】:怅然:形容不如意、不痛快。象失去什么似的烦恼不快。
【愁潘病沈】:泛指烦恼和疾病。
【达观知命】:达观:指一切听其自然或看得开;命:命运;知命:指知天命。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摆布,无所烦恼。
【烦天恼地】:对天地都有所烦恼。形容心情极其烦闷苦恼。
【烦心倦目】:烦恼的心情,倦怠的眼睛。形容颓丧的情绪。
【风僝雨僽】:僝、僽:烦恼憔悴。形容历经磨难,十分烦恼憔悴。
【好肉剜疮】:比喻无事生非,自寻烦恼。
【灰身灭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
【灰身泯智】:佛教语。指断除一切身心烦恼,为小乘阿罗汉果的境界。同“灰身灭智”。
【开释左右】:开释:开导解释;左右:用于信札,尊称对方。指用劝慰、开导的话消除对方的忧愁、疑虑和烦恼。
【六根清净】: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六根清静】:六根:佛家语,指眼、耳、鼻、舌、身、意。佛家以达到远离烦恼的境界为六根清静。比喻已没有任何欲念。
【牛山下涕】:牛山:在今山东淄博市东。齐景公登上牛山感到终有一死而悲哀下泪。比喻因事物变迁而引起的悲哀。也指不知满足而自寻烦恼。
【雀角之忿】:指雀和鼠都能毁人们的房子,就如同打官司一样。比喻打官司带来的烦恼。
【三杯和万事】:和:缓和。指饮酒可以解脱愁闷消除烦恼。
【三杯和万事,一醉解千愁】:指饮酒可以消除烦恼,解脱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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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愁万种】:闲愁:说不出的烦恼。莫名的烦恼极多。形容思想空虚,多愁善感。也形容愁情满怀。
【熏风解愠】:熏风:和风;愠:恼怒怨恨。温和的风可以消除心中的烦恼,使人心情舒畅。
【薰风解愠】:薰风:和煦的风;愠:怨恨。温和的风可消除心头的烦恼。
【眼不见,心不烦】:比喻只要没有看见或不在眼前,也就不会为这操心或烦恼。
【自僝自僽】:僝、僽:烦恼,埋怨。自寻烦恼,自相埋怨。
【自诒伊戚】:自寻烦恼;自招灾殃。
【自贻伊戚】:贻:遗留;伊:此;戚:忧愁,悲哀。比喻自寻烦恼,自招忧患。
【自遗伊戚】:伊:是,此;戚:忧患。比喻自寻烦恼,自招灾祸。

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哪些法律

什么是法律?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

_关于法和法律: 1、“法”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义古今变化不大,在古代有时特指刑法,后来由“法律”义引申出“标准”、“方法”等义。现代汉语的“法”多指由统治者(统治集团,也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一切规范的总称。 2、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3、法,可划分为;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学专业和法律专业有什么区别

法律都有什么法?

1、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劳动法、自然资源法和环境法、军事法、科教文卫法。 法律的意义 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成员普遍具有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赵薇退出龙薇传媒有什么影响?

8月7日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7月30日,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龙薇传媒)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由此,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工商信息显示,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目前,龙薇传媒尚未发生股权变更,赵薇仍持有公司95%股份。 2016年12月,因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高杠杆资本游戏”,赵薇夫妇遭证监会处罚,并责令5年禁入证券市场。彼时,龙薇传媒试图用30.6亿元人民币收购万家文化(现名为:祥源文化)29.135%的股份,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其以自有6000万元资金欲撬动30.6亿元的上市公司资产,杠杆比例高达51倍,引发资本市场一片哗然。 随后,在监管层不断追问的压力下,2017年3月份,龙薇传媒终止了收购方案,赵薇控股祥源文化的计划正式泡汤。此后,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滑坡。2016年11月25日,万家文化抛出收购案停牌前的收盘价为18.33元。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复牌后连续大涨,最高涨幅达到30.25%。但随着收购案的破灭及当事人被立案调查,股价大幅跳水,现股价已跌至个位数。截至8月7日,收盘价为5.15元,累计跌幅近72%。 股价“跌跌不休”,让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据证券时报报道,7月18日,投资者起诉赵薇等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不止如此,羊城晚报4月报道称,已经有两三百名投资者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且索赔队伍正在逐渐“壮大”。目前在相关股吧、律师网站,均可以看到投资者向万家文化索赔的讨论。 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人须在公司经营中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若法人变更还需要担责吗?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发现,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但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赵薇为何不再担任龙薇传媒法人?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于7月30日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这也意味着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不过,龙薇传媒股权尚未发生股权变更,赵薇仍持有公司95%股份,孙丹持股比例5%。 从这个信息可以看出,赵薇似乎已退出的龙薇传媒的经营,不过关于网友关心的股权问题,目前赵薇和孙丹的股权并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赵薇为什么退出龙薇传媒?大家都知道,赵薇的祥源文化已遭到了广大股民们的讨伐,有网友猜测赵薇此举是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公司法人变更后,相应的责任将由公司承担。 但是这只是猜测,具体是什么原因致使赵薇退出持有百分之95的龙薇传媒,目前尚不清楚,但赵薇是龙薇传媒的幕后最大老板依旧没有改变,而取代赵薇职务的彭胜凯也引起了大家的好奇,不过目前,关于彭胜凯的身份目前网上并不多。 不管怎么样,赵薇能甘愿退出龙薇传媒必定有她自己的规划和打算,大家坐等官宣吧

赵薇夫妇的龙薇传媒被罚是什么情况?

据了解,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的公告职工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孔德永、赵薇和黄有龙被采取市场禁入5年,并被处以罚款和警告。 证监会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2016年底,万家文化公告,龙薇传媒拟以30.6亿元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除了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剩余资金均为介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 证监会的理由是,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 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此外,证监会调查显示,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拟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给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对黄有龙、赵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30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也摊上大事了。

赵薇收购万家文化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赵薇收购万家文化失败的原因是: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 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此外,证监会调查显示,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3日,万家文化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和龙薇传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龙薇传媒30.6亿元受让前者持有的29.135%万家文化股权,收购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控股股东。此后,上交所要求万家文化披露龙薇传媒收购资金的来源。 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龙薇传媒控股万家文化的资金,仅有6000万来自股东赵薇的自有资金;并向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银必信”)借款15亿元;另外的约15亿元则通过质押万家文化的股权向金融机构融资获得。在公告中龙薇传媒称,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审批流程预计于1月31日前完成。 2月8日,万家文化宣布停牌,并于2月14日公告称龙薇传媒受让万家文化股权缩水至5%,交易价格由30.6亿元减少至5.3亿元。龙薇传媒在公告中称,原交易失败的原因是,经过和多家金融机构沟通后,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上交所的继续追问下,2月16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披露了龙薇传媒融资失败的经过。 龙薇传媒称,其与某银行于去年12月29日达成初步融资方案,但该方案需要银行总行审批。 1月20日,其被告知该融资方案最终未获批准。龙薇传媒表示,在和其他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后,陆续收到其他银行的口头反馈,均明确答复无法完成审批,其判断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龙薇传媒称,受限于其内部管理制度,该银行及银必信均未提供书面说明。 对于银行拒绝提供融资的原因,龙薇传媒表示,主要是市场对该收购的交易结构和方式存在较大质疑,以及银行内部风控等原因。 证监会依法拟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60万元罚款,万家文化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罚款,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夫妇遭处罚是怎么回事?

网易娱乐11月9日报道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祥源文化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据告知书,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将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 2016年12月8日,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龙薇传媒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靳磊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当面沟通关于协议收购万家集团所持万家文化部分股份并获得万家文化控制权的意向。 2016 年 12 月 23 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 29.14%的股份。
本次收购共需资金305,990万元,收购方案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 万,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龙薇传媒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而该银行的融资款项需经总行审批流程,能否最终审批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也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股民纷纷起诉赵薇夫妇吗?

赵薇、黄有龙因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一时成为市场的焦点,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 然而黄有龙本人却并不认罚... 黄有龙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根据公告,证监会将会复核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价坐上“过山车” 股民要求赔偿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一度犹如坐上过山车,许多投资者出现了损失,不少投资者已开始考虑要求索赔。 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股价走势 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2.39%,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 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百位股民,向其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这些股民的亏损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已有一些股民,正在办理委托手续。另外已经有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意为受损股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追讨损失。 祥源文化将成为第一被告 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案,源起于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违规,而祥源文化却将因此受到股民的诉讼。 律师厉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祥源文化。因为它是上市公司,龙薇传媒和赵薇夫妇等人的相关信息,都是通过祥源文化发布出来的。此外,由于龙薇传媒、赵薇夫妇等人也是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所以也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律师还表示,万家文化虽然已更名为祥源文化,但上市公司的更名不影响股民的起诉索赔。 哪些投资者符合获取赔偿的条件?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和处罚告知的内容,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2017年的1月12日到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的股票,并且在4月1日之后,把股票卖掉,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以上的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初步确定的,最终谁能索赔要由法院来决定。 专家提醒:名人效应要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龙”也好,“薇”也好,这两个字本身,确实是带有符号性。而中国的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名人效应非常关注。所以,在这种名人效应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应该更加严格,以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害。 由于信息虚假披露,龙薇传媒以及赵薇和黄有龙本人也都受到了证监会罚金和市场禁入的严格处罚。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因为证监会只能够在证券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做出处罚。从处罚的实际内容上,以罚款为例,证券法规定是30万到60万,从证监会的拟决定来看,对目标公司做出了60万罚款,对于龙薇也是处以了60万罚款,所以就罚款本身来讲,应该说几乎是顶格。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如果股民集体起诉索赔,考虑到股权收购终止之后的股价大跌,万家文化以及赵薇夫妇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一索赔实际上也关乎中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法治。

赵薇夫妇60万元顶格处罚只是开始吗?

明星玩资本可以飞得很高,也可能跌得很惨,赵薇不幸成了跌得很惨的那一个。 由于在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 600576.SH)“空手套白狼”的行为,近日赵薇及丈夫黄有龙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虽然已是证监会的顶格处罚,但对于身家几十亿的赵薇夫妇来说,60万的罚款犹如九牛一毛。 然后,对于这样的处罚他们并不认同,想要翻盘。 11月10日,黄有龙透过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HK.00361)发布公告称,其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赵薇夫妇如此“挣扎”或许在于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如果上述处罚被复核成立,他们将不得不面对投资者的集体诉讼,而诉讼或将导致巨额索赔。 投资者集体诉讼,索赔金额可能巨大 根据报道,截至昨天(11月14日),有至少十位律师向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据宋一欣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则表示,过去类似的已经打赢的案件,投资者总的索赔规模最终动辄几千万甚至过亿。 央视财经报道称,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万家文化。因为它是上市公司,龙薇传媒和赵薇夫妇等人的相关信息,都是通过万家文化发布出来的。此外,由于龙薇传媒、赵薇夫妇等人也是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所以也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赵薇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第一批公开发布征集声明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等。 另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表示,目前其经手的、材料已齐全的投资者超过30人,仅上周五一天新增了200多个咨询的投资者。 赵薇夫妇“空手套白狼” 投资者损失惨重 投资者的“愤怒”不是没有原因。 2016年底赵薇通过龙薇传媒拟30.6亿收购万家文化约30%股份,但是只准备自掏6000万元融资30亿元,杠杆高达51倍。后来30亿融资方案被金融机构否决,收购大缩水,总价调整为5.29亿,最后更是在证监会发出调查通知的情况下,索性放弃收购。 不可思议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与赵薇相比,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截至今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今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万家文化股价走势,图中最高点为1月17日股价 证监会表示,龙薇传媒的行为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记者注意到,在告知书中,证监会六次提到,龙薇传媒的信披当中存在虚假记载,还指出信披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证监会的处罚结果已发布多日,目前赵薇的微博已限制用户评论,但在其相关新闻的评论中仍有不少网友表达不满的情绪。 网友评论截图 于是集体诉讼成为了不少投资者的选择。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和处罚告知的内容,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2017年的1月12日到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的股票,并且在4月1日之后,把股票卖掉,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不过,谢良表示,“因为投资者索赔需要以证监会处罚决定为依据,如果黄有龙和赵薇提出申辩和听证,可能会延长索赔进程。” 而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赵薇夫妇申辩成功的概率很低,但之前也有成功申辩的案例。 赵薇夫妇身家56亿,信用度已受损 如果投资者集体诉讼成功,赵薇夫妇最终被判巨额赔偿,他们的资产能够支付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万家文化今年1月公告中透露的信息,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持有宝宝控股(01239.HK)、顺龙控股(00361.HK)、阿里影业(01060.HK)、云锋金融(00376.HK)、唐德影视(300426.SZ)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 另外,赵薇夫妇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他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 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仅2016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就有约12.56亿元港币。 ▲赵薇在酒庄 虽然,投资者索赔能否成功还不得而知,但赵薇做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其商誉、品牌价值、信用值必然会受到影响。 财经作家皮海洲也表示,向赵薇提起诉讼可以向各类公众人物尤其是影视明星们敲敲警种。目前的股市有不少公众人物以及影视明星涉足,甚至由此引发股价的波动。但赵薇事件提醒这些公众人物与影视明星,涉足中国股市一定要合法合规、守法守规,不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是公众人物还是影视明星,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向赵薇索赔的问题上,投资者索赔的金额越大,其警示意义也就越大。 玩火者必自焚!

赵薇夫妇的钱够赔的吗?

如果赵薇夫妇被投资者提起诉讼,并最终被判巨额赔偿的话,他们夫妇二人的资产能否支付成为了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 据了解,赵薇被公认为女版巴菲特,其投资收益是其资产中的“重头戏”。根据万家文化今年1月12日发布的对上交所问询的回函,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投资金宝宝控股、顺龙控股、阿里影业、云锋金融、唐德影视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 另经初步统计,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他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赵薇及其配偶黄有龙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2016 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约12.56亿元港币。 公告还表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赵薇配偶黄有龙已出函确认其与赵薇为合法夫妻关系,其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 基金、股权、房产等财产及其收益以及其他应归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

赵薇夫妇怎么在股市挣钱的最新相关信息

近日,赵薇夫妇因收购万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面临证监会处罚。而收到监管部门处罚告知书后,赵薇丈夫黄有龙日前称打算向证监会提交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剧情”似乎还没完。这场资本市场收购“大戏”背后真相如何?对信息披露行为应如何监管?
信息披露违规,监管部门拟作顶格处罚
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的一则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引爆了朋友圈。曾经在股市上引发高度关注的赵薇夫妇收购万家文化一案,强势回归人们的视野。
公告显示,证监会拟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两家公司予以处罚,包括责令改正、警告,并分别处60万元罚款。
而背后的“主角”们也都收到了数十万元的罚单和证券市场禁入“红牌”。证监会拟对赵薇、黄有龙、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龙薇传媒代表、赵薇的哥哥赵政同样也面临监管部门30万元的罚单。
与此同时,告知书中还梳理了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五宗“罪”。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业内专家分析,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针对信披违法违规,本案已为顶格处罚。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15日表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并购重组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方式,证监会将持续关注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质量。
51倍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
51倍的融资杠杆,一波三折的收购计划……记者依据证监会告知书梳理,赵薇夫妇上演的这场收购“大戏”主要有5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2016年11月2日,龙薇传媒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均为零。公开信息显示,演员赵薇是龙薇传媒的控股股东。
第二步,2016年12月23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29.135%的股份。协议显示,收购完成后,赵薇将成为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步,2017年1月12日,在上交所的问询下,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了资金来源:在收购所需的30.6亿元中,股东自有资金仅为0.6亿元。至此,高达51倍的杠杆比例浮出水面。
第四步,2017年2月13日,龙薇传媒的收购计划大幅“缩水”至3200万股和5.29亿元,不足原协议的两成。“缩水”理由是龙薇传媒的融资计划并未顺利完成。当日,万家文化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第五步,2017年3月31日,万家文化公告称“因股份转让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原收取2.5亿元股份转让款返还,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至此,这场失败的收购变成了一场连违约金都不用付的“过家家”。
监管“鹰眼”紧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万家文化、龙薇传媒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并非孤例。事实上,今年以来,资本市场涉及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层出不穷,一些曾经肆无忌惮的资本玩家已相继被查处。
其中,九好集团利用虚增收入、存款等恶劣手段自我“包装”,试图通过“忽悠式重组”借壳上市,遭遇监管层顶格处罚。鲜言更是因炮制“奇葩议案”、操纵多伦股份,遭证监会开出34.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监管“鹰眼”一直高度关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显示,今年年初到8月,仅上交所就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公开谴责决定11份、通报批评决定19份、监管关注决定33份,涉及上市公司33家;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以及两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96人次。
强化监管的同时,相关制度规则也在持续完善中。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今年9月,证监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缩短停牌时间,限制、打击“忽悠式”“跟风式”重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乱象、财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行为、上市公司不当停牌行为、公司重大业务操作差错等。
亿信伟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江明德建议,在保持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高压”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尤其是改变违法收益和违法成本失衡的现状,让违法者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原标题:赵薇夫妇收购“大戏”面临证监会处罚 监管“鹰眼”将持续关注)

赵薇夫妇遭处罚是怎么回事?

网易娱乐11月9日报道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祥源文化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据告知书,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将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 2016年12月8日,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龙薇传媒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靳磊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当面沟通关于协议收购万家集团所持万家文化部分股份并获得万家文化控制权的意向。 2016 年 12 月 23 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 29.14%的股份。
本次收购共需资金305,990万元,收购方案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 万,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龙薇传媒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而该银行的融资款项需经总行审批流程,能否最终审批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也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何要追加赵薇夫妇连带责任?

7月18日,关于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有意思的是,不论是被告方还是原告方,都认为应该追加赵薇为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赵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闹剧,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资人,部分受害投资人开始维权,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委托证券行业的律师起诉赵薇等方面。 在此次案件开庭前,共计61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追加被告的依据是,根据证监会【2018】32号认定,本案所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龙薇传媒作为此次万家文化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通过万家文化对上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 祥源文化文化认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认定,龙薇文化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实施方、黄有龙、赵薇为龙薇传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主管人员,赵政为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孔德永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依据应作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据悉,被申请追加为被告的黄有龙,系赵薇的配偶、赵政系赵薇的兄长,孔德永系前万家集团实际控人。其中,2017年8月,孔德永、刘玉湘将所持万家集团100%股权转让给祥源控股集团。转让后,祥源控股持有万家集团全部股权,俞发祥成为万家文化实控人。万家文化易主后,于2017年9月更名为祥源文化,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民事诉讼中被追加的被告有什么权力

在民事诉讼中 被告能否申请追加被告有两种不同的主张。
一种观点认为 被告有权申请追加被告。其理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当然包括被告,因此,被告有权申请追加被告。
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告无权申请追加被告。其理由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不告不理,原告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有权选择自己诉讼的被告,既然原告没有起诉或者追加某人为被告,那么被告也无权申请追加被告。至于法院依职权追加被告的问题,那是法院审判权对原告处分权的限制罢了,与被告无关。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不得申请追加被告。若是允许被告申请追加被告混乱了原被告之间的概念。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而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起诉谁,是原告应该行使的权利,被告无权越俎代庖,若是允许被告追加被告,实际上是将原告的起诉权明确被告权赋予被告,此时被告又成为了原告,身份上发生了重合,在同一诉讼中一个主体即是被告又是原告。
从民事基本原理来看,被告申请追加被告违背了民事诉讼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或者说不告不理的基本原理。民法作为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因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性,法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处分个人权利的意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就应当予以尊重。这就要求法院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所谓不告不理是指在起诉受理阶段,只有在原告请求或被告人反诉的情况下,法院方可受理案件。
但是在实践中会出现这样一类问题,例如交通事故案件,原告仅起诉肇事司机,而未将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导致肇事司机拒赔的情况。笔者认为对于此类问题,法院应当采用变通的方式来解决 “被告能否申请追加被告”问题。被告申请追加被告后,法院征求原告意见,如果原告表示愿意追加被告,则让其出具书面的追加被告申请书,让被告撤回申请;如果原告表示反对追加被告,则被告不得再申请追加被告。如果该案是必要共同诉讼,在法院建议原告追加被告的情况下,原告仍然不追加被告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被告;如果不是必要共同诉讼,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被告。

上诉时是否可以追加被告?

(一)原告申请追加被告

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驳回原告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二)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告

民诉法解释第57条,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关于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前追加被告,既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也能够保障被追加被告的各项诉讼权利,还可以使案件得以及时审结,不至于浪费审判资源,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因为:在一审程序的法庭辩论终结时,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基本明确,案件的性质(案由)及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已基本确定。当然,由于必须参加诉讼的被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被追加,案件被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追加被告仍应在发回重审后的一审程序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

生效民事判决执行程序中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否重新将其列为被告诉讼?

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等实体裁判规则,以被执行人配偶或原配偶应当承担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共同债务为由,请求追加原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法院不予支持。
你说的生效民事判决执行程序中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是错误的的。

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吗?

严某在工地上受伤,以雇佣关系为由将郭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被告郭某提出其已将工地承包给李某,是李某雇佣了严某,要求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   对应否依被告郭某申请再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有观点认为:被告无权再申请追加共同被告。理由是: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原告起诉时没有把李某列为被告,视为其放弃对李某的起诉,故不能再将李某列为本案被告。   笔者认为:被告可以申请追加共同被告。理由是:1.不违反程序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据此,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有两种途径:一是依职权追加;二是依当事人申请追加。2.程序上的追加不影响原告实体上的处分权。虽然原告没有要求追加被告,但对追加进来的被告,原告也可以放弃对追加的共同被告的诉讼请求。3.原告的处分权受法律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依此,如果原告放弃对追加的共同被告的诉讼请求,而法院查明该追加的被告承担部分责任,则原告不能将责任份额加于其他被告身上。所以,被告有权申请追加被告。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曾春红

赵薇夫妇面临上百投资者索赔结果怎么样了?

“小燕子”赵薇,让万家文化(600576,现更名为祥源文化)的投资者经历了一波过山车行情,现在她需要为之埋单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过证监会查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 与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赵薇夫妇、祥源文化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措施,并拟对赵薇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情节恶劣,导致股价异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区区几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被市场禁入后仍能在二级市场股票买卖 事情要从2016年12月23日说起,经证监会查明,当日万家文化(即祥源文化)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亿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 然而,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为:一,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二,对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四,对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赵薇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就拟对赵薇等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赵薇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禁入期间,赵薇等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成索赔关键 其实,在收到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前,赵薇夫妇以“蛇吞象”收购万家文化几乎是全身而退了。 虽然没能用杠杆资金收购到万家文化的股权,但万家集团事后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但是,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以及上市公司提起诉讼。 回顾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走势,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 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 ,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证监会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天一早,我们已经开始审核索赔资料,初步来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还有些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有争议,取决于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证监会公告立案时,厉健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电、去函咨询索赔。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也认为,投资者因为收购事件而出现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此次索赔的金额会非常大,投资者损失非常严重,当然至于最终如何赔偿,后续需要根据揭露日等时间点的认定方能确定。 “目前为止,我们这里已有近百位投资者在准备诉讼材料,一旦正式处罚落地,我们将代理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怎样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原:万家文化,600576),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厉健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则认为,哪些投资者可以获赔,哪些投资者不能获赔,与法院最终认定的揭露日有直接关系。该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往该法院大多以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被发布之日作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继续坚持这个观点,那么后续索赔人数可能会非常多,毕竟调查之前股价曾发生了非常大的波动。 参考此类案例,厉健判断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本案将由杭州中院管辖。 据厉健介绍,杭州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经验很丰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此前曾经审理“杭萧钢构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联案”、“数源科技”、“华盛达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重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150余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诉索赔约2500余万元,经杭州中院调解最终获赔了1830万元。 投资者需要做哪些准备? 许峰称,目前投资者已经可以启动索赔准备工作了,主要首先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自己全部的万家文化股票对账单打印出来盖章,然后联系律师做起诉状、证据等准备工作,待正式处罚下达后起诉到法院立案。 厉健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万家文化打印到5月31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 关于可能给予投资者的赔偿计算标准,王智斌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至今未卖出,则赔偿买入价与11.35元之间的差价,同时还可以要求索赔对应的佣金、利息和印花税损失。 二,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后卖出了万家文化,原则上按照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价计算本金损失,但未全部卖出或者卖出后又有买入等各种情况下,损失计算就相对比较复杂。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盘,祥源文化收报9.70元,涨4.08%,该股在当日盘中曾一度涨停。

赵薇夫妇将面临巨额索赔吗?

赵薇、黄有龙因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一时成为市场的焦点,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一方面当事人之一的黄有龙打算参加听证会进行申辩;另一方面,全国各地的数百名投资者群起索赔。 自证监会对祥源文化做出处罚后,公司股价的大跌也引发了投资者的索赔潮。11月9~14日,遍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的逾10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到了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多位律师认为,祥源文化索赔案中投资者的获赔几率较大。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其实万名追捧的名星,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肮脏的心,是千千万万的粉丝成就了他们,中国文艺界的悲哀。

赵薇夫妇面临巨额索赔是真的吗?

由于信披违法违规,导致万家文化股价暴涨暴跌,使得大量投资者蒙受损失,赵薇夫妇在万家文化上“空手套白狼”的行为或将面临巨额索赔。截至昨天,有至少十位律师向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根据相关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赵薇夫妇因信息披露问题遭到证监会罚款及5年不能进入A股市场等处罚后,后续事件还在不断发酵。先是其丈夫黄有龙打算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昨天,又有十名律师发布声明,征集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准备提起集体诉讼,赵薇夫妇或将面临巨额索赔。 这次收购最为市场诟病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而介入收购大戏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赵薇做错了就得接受法律处罚。

何时买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能索赔?

这次收购最为市场诟病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而介入收购大戏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不过,律师们对于投资者索赔条件存在不同观点。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凡在今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到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王智斌还认为,虽然赵薇本人不需要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其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有利于维护其个人形象。 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则认为,在1月12日至11月9日之间买入祥源文化,且在2017年11月9日持有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吴立骏说:“由于11月9日祥源文化的股价更低,对股民索赔的金额将更为有利,从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出发,我们定在这个时间。” 此次索赔会不会对祥源股份的经营造成影响?祥源控股入主时,万家文化已经被立案调查。而为了能顺利完成这一转让,万家文化实控人孔德永公开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其无条件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对于孔德永的承诺,祥源控股还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孔德永不能赔偿,则由祥源控股来赔。

赵薇夫妇60万元顶格处罚只是开始吗?

明星玩资本可以飞得很高,也可能跌得很惨,赵薇不幸成了跌得很惨的那一个。 由于在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 600576.SH)“空手套白狼”的行为,近日赵薇及丈夫黄有龙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虽然已是证监会的顶格处罚,但对于身家几十亿的赵薇夫妇来说,60万的罚款犹如九牛一毛。 然后,对于这样的处罚他们并不认同,想要翻盘。 11月10日,黄有龙透过控股的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HK.00361)发布公告称,其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赵薇夫妇如此“挣扎”或许在于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如果上述处罚被复核成立,他们将不得不面对投资者的集体诉讼,而诉讼或将导致巨额索赔。 投资者集体诉讼,索赔金额可能巨大 根据报道,截至昨天(11月14日),有至少十位律师向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据宋一欣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则表示,过去类似的已经打赢的案件,投资者总的索赔规模最终动辄几千万甚至过亿。 央视财经报道称,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万家文化。因为它是上市公司,龙薇传媒和赵薇夫妇等人的相关信息,都是通过万家文化发布出来的。此外,由于龙薇传媒、赵薇夫妇等人也是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所以也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赵薇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第一批公开发布征集声明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等。 另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表示,目前其经手的、材料已齐全的投资者超过30人,仅上周五一天新增了200多个咨询的投资者。 赵薇夫妇“空手套白狼” 投资者损失惨重 投资者的“愤怒”不是没有原因。 2016年底赵薇通过龙薇传媒拟30.6亿收购万家文化约30%股份,但是只准备自掏6000万元融资30亿元,杠杆高达51倍。后来30亿融资方案被金融机构否决,收购大缩水,总价调整为5.29亿,最后更是在证监会发出调查通知的情况下,索性放弃收购。 不可思议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与赵薇相比,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截至今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今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万家文化股价走势,图中最高点为1月17日股价 证监会表示,龙薇传媒的行为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记者注意到,在告知书中,证监会六次提到,龙薇传媒的信披当中存在虚假记载,还指出信披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证监会的处罚结果已发布多日,目前赵薇的微博已限制用户评论,但在其相关新闻的评论中仍有不少网友表达不满的情绪。 网友评论截图 于是集体诉讼成为了不少投资者的选择。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和处罚告知的内容,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2017年的1月12日到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的股票,并且在4月1日之后,把股票卖掉,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不过,谢良表示,“因为投资者索赔需要以证监会处罚决定为依据,如果黄有龙和赵薇提出申辩和听证,可能会延长索赔进程。” 而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赵薇夫妇申辩成功的概率很低,但之前也有成功申辩的案例。 赵薇夫妇身家56亿,信用度已受损 如果投资者集体诉讼成功,赵薇夫妇最终被判巨额赔偿,他们的资产能够支付赔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万家文化今年1月公告中透露的信息,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持有宝宝控股(01239.HK)、顺龙控股(00361.HK)、阿里影业(01060.HK)、云锋金融(00376.HK)、唐德影视(300426.SZ)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 另外,赵薇夫妇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他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 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仅2016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就有约12.56亿元港币。 ▲赵薇在酒庄 虽然,投资者索赔能否成功还不得而知,但赵薇做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明星,其商誉、品牌价值、信用值必然会受到影响。 财经作家皮海洲也表示,向赵薇提起诉讼可以向各类公众人物尤其是影视明星们敲敲警种。目前的股市有不少公众人物以及影视明星涉足,甚至由此引发股价的波动。但赵薇事件提醒这些公众人物与影视明星,涉足中国股市一定要合法合规、守法守规,不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是公众人物还是影视明星,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在向赵薇索赔的问题上,投资者索赔的金额越大,其警示意义也就越大。 玩火者必自焚!

赵薇或将被谁追加列为被告?

据香港媒体报道 赵薇[微博]及其夫婿黄有龙2016年透过旗下公司龙薇传媒,高杠杆收购A股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前称万家文化)近30%股权,被投资者指控涉及证券虚假陈述,并向赵薇等人提出民事起诉,案件于周三(18日)在浙江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被指于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在2017年1月2日和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严重误失,中证监今年4月对祥源文化及龙薇传媒责令改正及予以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另对黄有龙、赵薇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和禁入市场5年。 早前,61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院提出诉讼,要求祥源文化和龙薇传媒两间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周三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合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是次诉讼焦点之一,19名原告和本案被告祥源文化均在庭上提出追加赵薇作为被告。 对于祥源文化提出的追加被告,代表原告投资者的律师认为,按照目前祥源文化和赵薇等支付能力,二者均属于“富人集团”,完全有能力承担股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损失赔偿的金额,所以同意追加赵薇为被告共同承担和祥源文化一样的全额赔付的法定义务。 至于祥源文化提出的追加被告申请是否会被杭州中院采纳,周三的庭审中未予说明,而这宗起诉案的结果也未宣判。

赵薇夫妇面临上百投资者索赔结果怎么样了?

“小燕子”赵薇,让万家文化(600576,现更名为祥源文化)的投资者经历了一波过山车行情,现在她需要为之埋单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过证监会查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 与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赵薇夫妇、祥源文化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措施,并拟对赵薇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情节恶劣,导致股价异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区区几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被市场禁入后仍能在二级市场股票买卖 事情要从2016年12月23日说起,经证监会查明,当日万家文化(即祥源文化)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亿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 然而,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为:一,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二,对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四,对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赵薇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就拟对赵薇等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赵薇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禁入期间,赵薇等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成索赔关键 其实,在收到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前,赵薇夫妇以“蛇吞象”收购万家文化几乎是全身而退了。 虽然没能用杠杆资金收购到万家文化的股权,但万家集团事后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但是,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以及上市公司提起诉讼。 回顾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走势,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 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 ,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证监会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天一早,我们已经开始审核索赔资料,初步来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还有些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有争议,取决于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证监会公告立案时,厉健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电、去函咨询索赔。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也认为,投资者因为收购事件而出现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此次索赔的金额会非常大,投资者损失非常严重,当然至于最终如何赔偿,后续需要根据揭露日等时间点的认定方能确定。 “目前为止,我们这里已有近百位投资者在准备诉讼材料,一旦正式处罚落地,我们将代理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怎样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原:万家文化,600576),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厉健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则认为,哪些投资者可以获赔,哪些投资者不能获赔,与法院最终认定的揭露日有直接关系。该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往该法院大多以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被发布之日作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继续坚持这个观点,那么后续索赔人数可能会非常多,毕竟调查之前股价曾发生了非常大的波动。 参考此类案例,厉健判断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本案将由杭州中院管辖。 据厉健介绍,杭州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经验很丰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此前曾经审理“杭萧钢构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联案”、“数源科技”、“华盛达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重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150余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诉索赔约2500余万元,经杭州中院调解最终获赔了1830万元。 投资者需要做哪些准备? 许峰称,目前投资者已经可以启动索赔准备工作了,主要首先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自己全部的万家文化股票对账单打印出来盖章,然后联系律师做起诉状、证据等准备工作,待正式处罚下达后起诉到法院立案。 厉健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万家文化打印到5月31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 关于可能给予投资者的赔偿计算标准,王智斌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至今未卖出,则赔偿买入价与11.35元之间的差价,同时还可以要求索赔对应的佣金、利息和印花税损失。 二,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后卖出了万家文化,原则上按照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价计算本金损失,但未全部卖出或者卖出后又有买入等各种情况下,损失计算就相对比较复杂。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盘,祥源文化收报9.70元,涨4.08%,该股在当日盘中曾一度涨停。

赵薇是怎么得罪这么多人的?

现在的赵薇从本质上来讲,已经不属于娱乐圈了。因为娱乐圈跟她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娱乐圈的艺人进进出出这很正常的,既然退出去了,就不再属于这里了,何况年岁也已经大了,更有自己的家庭,还是个女性,退出去是迟早的事。至于赵薇为什么会得罪人,其实事情还得从两面看,凡事都是双刃剑,也怪那帮人太过依赖名人效应,只要是投资之类的都是有风险的,需要谨慎对待,不管带头者是不是名人,都应当注意,这点毋庸置疑。

为何要追加赵薇夫妇连带责任?

7月18日,关于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赵薇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其中此次开庭涉及的起诉投资者共计19人,另有42人诉讼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 有意思的是,不论是被告方还是原告方,都认为应该追加赵薇为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赵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闹剧,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资人,部分受害投资人开始维权,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委托证券行业的律师起诉赵薇等方面。 在此次案件开庭前,共计61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追加被告的依据是,根据证监会【2018】32号认定,本案所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龙薇传媒作为此次万家文化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通过万家文化对上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 祥源文化文化认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认定,龙薇文化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实施方、黄有龙、赵薇为龙薇传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主管人员,赵政为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孔德永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依据应作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据悉,被申请追加为被告的黄有龙,系赵薇的配偶、赵政系赵薇的兄长,孔德永系前万家集团实际控人。其中,2017年8月,孔德永、刘玉湘将所持万家集团100%股权转让给祥源控股集团。转让后,祥源控股持有万家集团全部股权,俞发祥成为万家文化实控人。万家文化易主后,于2017年9月更名为祥源文化,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赵薇为什么不参加跑男

她的目标是成为一个艺术家,而并非一个简单的明星。

赵薇事件是什么意思

赵薇事件是什么意思

2017年11月9日晚,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黄有龙、赵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 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由于信披违法违规,导致万家文化股价暴涨暴跌,使得大量投资者蒙受损失,赵薇夫妇在万家文化上“空手套白狼”的行为或将面临巨额索赔。 2018年4月16日,据证监会公布的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薇被实施5年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款30万元。 扩展资料 1993年,完成了个人首部电影作品《画魂》,从而开启了她的演艺生涯。1995年,首次担纲女主角,并完成了个人首部电视剧作品,在都市情感轻喜剧《姐姐妹妹闯北京》中饰演了白小雪 。1998年,其主演的清装宫廷剧《还珠格格》播出。 创造出收视率中国第一、亚洲第一、重播率最高等多项记录,她也凭借该剧获得了第17届中国电视金鹰奖优秀女主角奖 、电视票房十大风云人物奖等多个奖项。1999年,推出首张个人音乐专辑《SWALLOW 小燕子》,从而正式进军歌坛。 2000年,主演了民国情感剧《情深深雨濛濛》;之后,赵薇很少在电视屏幕上出现,把重心放在了电影和唱片事业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赵薇

赵薇事件是怎么回事

在的九零后最容易被媒体蒙蔽了,媒体有的时候会为了迎合读者口味故意整一些噱头出来,看新闻,要看全面,各方面报道,再综合事件自己分析,不能别人说什么信什么。枪打出头鸟,最近赵薇比较火,又有钱,又有人缘,有人看着眼红,各种买水军造谣,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想想就明白了。马云赵薇只不过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关系好了朋友有难难道不帮?用错一个演员就汉奸了?戴立忍的痞子英雄怎么没有人嚷嚷导演是汉奸,主演还是黄渤呢,怎么没人说他跟台独合作了也是汉奸?一个用演员错误的决定也不是赵薇自己决定的,就因为是名人,就饱受争议,现在的人不动脑子,一看就是被人设计了,从演员的政治立场变成攻击导演,一看就是无知网民被利用了,看到什么学会有自己的分析判断,不要人云亦云,看待爱国事件也要理智,真正爱国是做些事情,不是动嘴,有些人看灾难幸灾乐祸,嘴上还说明星捐款不多,这种叫屁,不用理会。一个老师家庭的普通女孩,一夜爆红,被人设计穿军旗泼粪,人家默默的离开学习两年,转做幕后,现在看人家发财了,有名了,又有些人眼红了,总有一种畜牲是比我过的好的都看不下去。

赵薇事件什么情况

相信我 那两个在瞎扯 现在评论好难啊 不是大家不告诉你 而是不能说 网络真可怕共青团中央7.6日weibo 自己去看吧

求解释“赵薇事件”的全过程

据香港媒体报道,赵薇近日刚完成她的第二部导演电影《没有别的爱》,但电影没上映已惹风波。有内地网民发起抵制,指片中台湾演员戴立忍曾参与“台独”相关活动,日本女模特儿水原希子更曾在辱华照片点赞;甚至有网民把矛头指向赵薇,认为她申请入籍新加坡也不对。 昨日,赵薇挺身在微博发声明,首先澄清自己是中国籍,拥有北京户口,没有改变国籍的念头;并提及戴立忍明确表达自己不是“台独”,水原希子也没参与该片的演出,希望把网民的误会平息。 不过,依然有网民质疑赵薇新片《没有别的爱》有水原希子的演出,怀疑是遭删掉戏分,仍不肯认同她的声明。

赵薇夫妇面临上百投资者索赔结果怎么样了?

“小燕子”赵薇,让万家文化(600576,现更名为祥源文化)的投资者经历了一波过山车行情,现在她需要为之埋单了。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过证监会查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 与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赵薇夫妇、祥源文化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措施,并拟对赵薇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情节恶劣,导致股价异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区区几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被市场禁入后仍能在二级市场股票买卖 事情要从2016年12月23日说起,经证监会查明,当日万家文化(即祥源文化)的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向龙薇传媒转让其持有的1.85亿股万家文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万家文化已发行股份的29.135%。交易完成后,龙薇传媒将成为万家文化的控股股东。 然而,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为:一,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二,对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四,对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赵薇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就拟对赵薇等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赵薇等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禁入期间,赵薇等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成索赔关键 其实,在收到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前,赵薇夫妇以“蛇吞象”收购万家文化几乎是全身而退了。 虽然没能用杠杆资金收购到万家文化的股权,但万家集团事后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但是,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以及上市公司提起诉讼。 回顾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走势,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 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 ,较2016年11月28日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证监会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天一早,我们已经开始审核索赔资料,初步来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还有些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有争议,取决于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证监会公告立案时,厉健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电、去函咨询索赔。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也认为,投资者因为收购事件而出现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此次索赔的金额会非常大,投资者损失非常严重,当然至于最终如何赔偿,后续需要根据揭露日等时间点的认定方能确定。 “目前为止,我们这里已有近百位投资者在准备诉讼材料,一旦正式处罚落地,我们将代理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怎样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原:万家文化,600576),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厉健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则认为,哪些投资者可以获赔,哪些投资者不能获赔,与法院最终认定的揭露日有直接关系。该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往该法院大多以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被发布之日作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继续坚持这个观点,那么后续索赔人数可能会非常多,毕竟调查之前股价曾发生了非常大的波动。 参考此类案例,厉健判断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本案将由杭州中院管辖。 据厉健介绍,杭州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经验很丰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此前曾经审理“杭萧钢构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联案”、“数源科技”、“华盛达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重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150余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诉索赔约2500余万元,经杭州中院调解最终获赔了1830万元。 投资者需要做哪些准备? 许峰称,目前投资者已经可以启动索赔准备工作了,主要首先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自己全部的万家文化股票对账单打印出来盖章,然后联系律师做起诉状、证据等准备工作,待正式处罚下达后起诉到法院立案。 厉健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万家文化打印到5月31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 关于可能给予投资者的赔偿计算标准,王智斌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至今未卖出,则赔偿买入价与11.35元之间的差价,同时还可以要求索赔对应的佣金、利息和印花税损失。 二,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后卖出了万家文化,原则上按照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价计算本金损失,但未全部卖出或者卖出后又有买入等各种情况下,损失计算就相对比较复杂。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盘,祥源文化收报9.70元,涨4.08%,该股在当日盘中曾一度涨停。

赵薇夫妇面临巨额索赔是真的吗?

由于信披违法违规,导致万家文化股价暴涨暴跌,使得大量投资者蒙受损失,赵薇夫妇在万家文化上“空手套白狼”的行为或将面临巨额索赔。截至昨天,有至少十位律师向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根据相关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赵薇夫妇因信息披露问题遭到证监会罚款及5年不能进入A股市场等处罚后,后续事件还在不断发酵。先是其丈夫黄有龙打算向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昨天,又有十名律师发布声明,征集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准备提起集体诉讼,赵薇夫妇或将面临巨额索赔。 这次收购最为市场诟病的是,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而介入收购大戏的投资者损失惨重。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赵薇做错了就得接受法律处罚。

赵薇败诉,赵薇夫妇这些行为是否会影响赵薇的人气?

我们都知道一个明星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虽然说赵薇现在没有以前那样火,但是毕竟以前是非常受人欢迎的一个明星,但是现在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难免会让有心人传播一些谣言,这样就会对赵薇的事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再加上现在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那些以前喜欢赵薇的粉丝都会离她而去,因为没有人会为了一个违法乱纪的明星继续当自己心目中那个明星或者偶像了,同时也会有很多的人会在网络上喷赵薇,这样就会严重影响了她的事业和人气。 明星是一个公众人物,身为明星还要知法犯法那就是更不可以饶恕的,一个公众人物做出这样的事情是非常有损形象的,这也间接的说明了娱乐圈里面是不干净的,还会有和赵薇这样的人存在,给娱乐圈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而且赵薇这件事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不仅让自己的形象受到了以此严重的打击而且还让自己败诉赔了好多钱。 所以说好好地发展多好,非要为了那些名和利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那样对自己是非常不好的,而且还会有损自己在别人面前的美好形象,现在的赵薇可以说是身败名裂都不为过,之前是一个多么红的一个明星,现在却因为这样一件事情搞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何必要这样让自己丢掉了以前所拥有的一切。 反正赵薇在我心目中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还珠格格里面的小燕子了,都说社会是会改变一个人的,现在看来这句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赵薇夫妇这次可能赔大了吗?

赵薇、黄有龙因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一时成为市场的焦点,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 然而黄有龙本人却并不认罚... 黄有龙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资料图 根据公告,证监会将会复核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资料图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价坐上“过山车” 股民要求赔偿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一度犹如坐上过山车,许多投资者出现了损失,不少投资者已开始考虑要求索赔。 这钱已经够多了,这回好,当初的小燕子已经变了。

黄有龙暗指遭有组织诬陷赵薇夫妇翻盘可能性大吗?

黄有龙暗指遭有组织诬陷, 律师表示赵薇夫妇恐难翻盘。 12月4日深夜,黄有龙发布微博,再次声明自己无辜,并表示将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家庭。接着,赵薇转发该微博,力挺自己丈夫。 对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证监会还没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因此赵薇夫妇尚未违法,至多是涉嫌违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赵薇夫妇想推翻证监会的指控,几乎没有可能。 暗指舆论背后有强大势力 一个月前,祥源文化一纸公告,将赵薇夫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事宜公之于众。具体的处罚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对涉事各方进行罚款,总金额240万元;二是三位涉事人员禁入证券市场,其中包括影视明星赵薇夫妇。 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舆论一片斐然,人民日报海外版公众号侠客岛发布长文,评论此事。 随后,赵薇丈夫黄有龙控股的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这并没有平息舆论,反而让质疑的声音更加汹涌,其中不乏有报道直指黄有龙神秘的财富来源。 日前,黄有龙再次公开发声,控诉一些媒体报道不实,“(我)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 此外,他还对赵薇表示,“我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你(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也许我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我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相信法律会调查清楚。” 然而业内有声音认为,这些话是说给‘观众’听的,“难道他(黄有龙)没有赵薇的联系方式,才需要通过微博喊话?” 翻盘概率很低 从黄有龙的表态可以看出,他认为自己并无犯法之心。而赵铭律师认为,赵薇夫妇触犯法律的嫌疑,很难洗清。 根据当时证监会下发给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赵薇夫妇有申请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证监会对被处罚人(包括赵薇夫妇,但不仅限于赵薇夫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从目前的大趋势上看,证监会是进行过仔细调查后,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前提下,才做的处罚决定。赵铭表示,历史上有多起被处罚人起诉要求证监会撤销行政处罚的,但是,目前尚未有翻盘的先例。 同时,一旦赵薇夫妇的违法行为坐实,那么股民索偿也在所难免。此前,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应在此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祥源文化提起索赔诉讼,还可以将龙薇传媒以及祥源文化一并告上法庭。“我们认为,凡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并且2017年3月3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投资者可以索赔的主要对象为龙薇传媒、万家文化以及孔德永。”

赵薇是怎么得罪这么多人的?

现在的赵薇从本质上来讲,已经不属于娱乐圈了。因为娱乐圈跟她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娱乐圈的艺人进进出出这很正常的,既然退出去了,就不再属于这里了,何况年岁也已经大了,更有自己的家庭,还是个女性,退出去是迟早的事。至于赵薇为什么会得罪人,其实事情还得从两面看,凡事都是双刃剑,也怪那帮人太过依赖名人效应,只要是投资之类的都是有风险的,需要谨慎对待,不管带头者是不是名人,都应当注意,这点毋庸置疑。

股民纷纷起诉赵薇夫妇吗?

赵薇、黄有龙因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一时成为市场的焦点,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 然而黄有龙本人却并不认罚... 黄有龙控股的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根据公告,证监会将会复核申请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如经证监会复核成立,证监会将按照前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股价坐上“过山车” 股民要求赔偿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一度犹如坐上过山车,许多投资者出现了损失,不少投资者已开始考虑要求索赔。 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股价走势 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 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2.39%,2017年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2017年1月17日股价下跌63.88% 。 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百位股民,向其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这些股民的亏损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已有一些股民,正在办理委托手续。另外已经有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意为受损股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追讨损失。 祥源文化将成为第一被告 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案,源起于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违规,而祥源文化却将因此受到股民的诉讼。 律师厉健表示,第一被告肯定是祥源文化。因为它是上市公司,龙薇传媒和赵薇夫妇等人的相关信息,都是通过祥源文化发布出来的。此外,由于龙薇传媒、赵薇夫妇等人也是被证监会处罚、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的,所以也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要求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律师还表示,万家文化虽然已更名为祥源文化,但上市公司的更名不影响股民的起诉索赔。 哪些投资者符合获取赔偿的条件?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和处罚告知的内容,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2017年的1月12日到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的股票,并且在4月1日之后,把股票卖掉,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以上的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初步确定的,最终谁能索赔要由法院来决定。 专家提醒:名人效应要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龙”也好,“薇”也好,这两个字本身,确实是带有符号性。而中国的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名人效应非常关注。所以,在这种名人效应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应该更加严格,以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害。 由于信息虚假披露,龙薇传媒以及赵薇和黄有龙本人也都受到了证监会罚金和市场禁入的严格处罚。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因为证监会只能够在证券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做出处罚。从处罚的实际内容上,以罚款为例,证券法规定是30万到60万,从证监会的拟决定来看,对目标公司做出了60万罚款,对于龙薇也是处以了60万罚款,所以就罚款本身来讲,应该说几乎是顶格。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如果股民集体起诉索赔,考虑到股权收购终止之后的股价大跌,万家文化以及赵薇夫妇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一索赔实际上也关乎中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法治。

赵薇夫妇遭处罚是怎么回事?

网易娱乐11月9日报道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祥源文化9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据告知书,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将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龙薇传媒于2016年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 2016年12月8日,龙薇传媒控股股东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龙薇传媒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靳磊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当面沟通关于协议收购万家集团所持万家文化部分股份并获得万家文化控制权的意向。 2016 年 12 月 23 日,龙薇传媒与万家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万家文化 29.14%的股份。
本次收购共需资金305,990万元,收购方案中,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 万,剩余资金均为借入,杠杆比例高达51倍。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龙薇传媒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而该银行的融资款项需经总行审批流程,能否最终审批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也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什么公众对赵薇夫妇的容忍度那么低?

2017年11月9日,证监会向赵薇及其老公黄有龙等人开出罚单,对他们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事件中,赵薇的昔日好友都无人发声。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日前接受采访时,就与影星赵薇关系做了说明,称与赵薇“真不算熟”。为什么公众对赵薇夫妇的容忍度那么低呢? 一是赵薇本人黑点较多。因为在《画魂》中跑了个龙套,这位芜湖师范学院的预备女幼师,毅然扔掉铁饭碗,北上报考北京电影学院。1998年,还在读书的赵薇凭《还珠格格》中小燕子一角红遍亚洲,名利一夜之间袭来。 有人统计,刚刚大学毕业,赵薇的身家已达上亿。2001年12月,赵薇爆出“军旗装”事件,被央视封杀,第一次跌入事业低谷。很长一段时期内,虽然她还在演戏,但口碑触底,主演的8部电影票房惨淡,一度被嘲“八女投江”。赵薇却没有一蹶不振,就此展开了她的商业之路。 二是黄有龙巨额财富来历不明。2009年,“民间格格”赵薇悄无声息地下嫁商人黄有龙,结束了她在商界单兵作战的日子。其貌不扬、情史复杂的黄有龙,背后有一张巨大的商业版图,横跨酒店、房地产、金融投资、建材、旅游等多个领域。但黄有龙至今仍是“来历不明”的神秘富豪,他的亿万身家是如何积累的,一直语焉不详。 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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