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老师抽打学生_培训老师抽打学生怎么回事?培训老师抽打学生现场图太可怕_培训老师抽打学生,培训老师,抽打,学生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5-04 10:41:04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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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柱一家培训机构老师打骂学生的视频在网络曝光。8月1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涉事培训机构为石柱县一家名为“六六教育培训”的机构,石柱县教委回应称,该机构是非法办学,曾被多次叫停,目前老师打骂学生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石柱一培训机构老师打学生 当地教委:机构不合法 多次责令停办

视频中,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嘴里叼着烟,用手中的木质工具打学生。另一段视频中,该男老师叫学生下跪,并打学生。

石柱当地一位市民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这个名叫“六六教育培训”的机构位于石柱康德中央大街内,该男老师姓陈,是该机构的创办者。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上石柱县教委教育科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该培训机构资质不合规,教委曾多次上门责令其停止办学,但至今该机构没有停止办学。同时,石柱县教委已于昨日在该机构张贴了告示,称该机构属非法办学,请市民不要前往该机构参加培训。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培训机构虐待学生家长如何看待?

连日来,一家名为“新长征艺术培训学校”的民办培训机构,被指在教学期间,存在虐待学生的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4月12日,武汉市江夏区公安、教育等部门和五里界街道办,已对涉事的新长征艺术培训学校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离开新长征艺术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新长征)已经一年多了,但每每被问起在学校的经历,1999年出生的李明亮,第一反应是“觉得很难受”。 青春期的李明亮迷上了抽烟和跳舞机,为此没少和父母吵架,也自然成了很多人眼中“叛逆的孩子”。2016年10月4日,李明亮被父母以“到山庄游玩”为由,带到了新长征。父母很快找借口离开,留下他一个人。这里的学生被送进学校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多数是被父母“骗来”的。 在新长征学校里的学生不允许带手机。每隔几个月,才被允许见一次家长。每天,起床、打扫卫生、吃早饭、队列训练、手语操,训练到中午吃饭,然后午休,下午再继续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之后吃晚饭、写日记、洗澡洗衣服、睡觉。夜里还会有紧急集合、拉练。 最初的三个月,新生的课程还包括背诵《弟子规》。学生邹涛说:“我背得不好,于是,教官强迫我除了吃饭都要背诵。到了晚上睡觉时,教官让我站在教学楼一层的走廊上背书,走廊挨着露天篮球场,那会儿天气很冷,晚上经常冻得受不了。遇到心地好一点的教官,也要背到凌晨三四点钟,才允许回去睡一会儿,早上六点再接着背诵。” 新长征的规矩很多,小到毛巾摆放,大到“尊师重教”,让学生们记住的方法只有一个——罚。很多学生已经忘记当初为何受罚,只是记得,曾被罚过在烈日下跑五个小时;一天抄20遍《论语》《道德经》和《弟子规》;被要求照着标准蹲姿蹲两个小时。“更多的时候,没有规定惩罚多少遍,教官说停才能停。”刘丹说。 这里很多学生动了“逃跑”的念头。为了防止有学生逃跑,新长征规定“一人出逃全体受罚”,逼迫同学间互相监督,互相举报。 邹涛称,有一次,一个男生在野外训练时直接冲进山庄里的人工湖,被教官一把揪了上来,一顿暴揍。还有一次,有新生冲出校门口,被教官和几个老生一起按在地上打,然后又被逼着参加额外的体能训练。 在新长征前后待了三年的徐鑫,曾目睹过“逃跑”失败的下场。据她回忆,有一次一个女生要跑,被抓了回来。“教官打了她很多巴掌,还用鞋刷子抽她的脸,可能抽了几十下。”之后,教官开始最常用的处罚方式——灌水。教官拿了一桶水和塑料瓶,强迫逃跑的女生把水喝下去,“喝不完就用旁边的冷水往她身上浇。”最后,女生喝下了一大桶水。惩罚当着所有学员的面在院子里进行,队伍里没有人敢出来帮女孩说话,徐鑫也不敢。徐鑫记得,还有一次,她们被要求去挑粪,队伍里一个女生嫌脏、味道大,教官就让她把手泡在粪水里,“泡了一两分钟”。 李明亮到新长征的第五个月,也曾尝试过逃跑。结果被教官抓回来要求跪下,并用木棍打他的屁股,直到打得肿起来。“这还不算完,后来又给了我一盆黑白混合的米,让我把黑米、白米分别挑出来。” 第一次从新长征出来后,刘丹觉得“必须要尽情地玩,要不怎么对得起耽误的四个月时间?”于是她和母亲的矛盾升级,最后搬出了家。“新长征无法治好一个人,只能用压抑吓唬一个人。”之后,母亲将她第二次送进新长征。 和一些老生一样,刘丹很快掌握了在新长征生存的“要领”:听话地熬着。2017年春节,她第二次离开新长征,被母亲送到了广东中山,重回正规校园。她很不适应,“学不进去,在新长征基本上不学文化课,出来后,接受不了正常学校里的教育了。” 邹涛觉得,想在新长征把学生变成“好孩子”很难。“身边有不少同学,出去后和家人的关系更糟糕,很多直接从家里搬出去住到了朋友那儿,也有很多染上严重的网瘾、泡酒吧甚至更恶劣的习惯。” 但也有一些父母觉得,新长征让自己的孩子“脱胎换骨”,变得“懂事,有责任担当”。有家长对记者表示,送孩子过去时,就对学校体罚学生这方面“有心理准备”。“如果当初孩子不是太叛逆,正常的学校管教不了,我们也不会送他进去。” 孩子回来后,也曾和父母交流过在里面的遭遇。“例如天天跑步,跑不动就被两个人拖着跑,直到裤子磨破,脚磨出血。背《弟子规》,背不下来,拿被子在走道里睡觉,打粪便浇菜园等。”但有的家长强调,“这些都在我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打老师事件后老师还敢管教学生吗?

高考刚结束,四川乐至一位高三班主任就被学生家长带的人暴打了一顿。学生家长也是老师,打人者中有乐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局副局长。起因不复杂,学生上课迟到、谈恋爱、玩手机,影响其他同学。老师多次管教效果不佳,直至让学生回家自学。家长可能因此有怨气,觉得欺负了自家小孩,几次跟老师“约酒”不成,终演化成一场“寻衅滋事”,打人者被拘留十五天,各罚款1000元。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打老师”突破了底线,“教你三年,换来一顿毒打”,尊师重教的传统到哪里去了?老师以后还敢管教学生吗?在“封建社会”,一位叫爱新觉罗·奕纬的同学,因为说自己当了皇上要杀掉劝告自己好好读书的老师,被该同学的父亲,道光皇帝,一脚踢死了。真的踢死了。天地君亲师,在被很多现代人瞧不上的中国传统社会,父母给我们肉身,老师则引导我们发现自己的精神生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不是虚言。即使是皇上本身,听老师讲课,也要恭恭敬敬,哪怕觉得讲得并不怎么好,多半还会“赏赐礼送”。 今日我们主张“以学生为中心”,是说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阶段,激发学生主动求知和做事的欲望,绝非要削弱老师和家长的权威,而是要将这种权威,建立在更懂如何做老师和做家长的基础之上。恰如教育家陶行知的老师杜威所说:“方法的问题最后可以归结为儿童的能力和兴趣发展的顺序问题”,一个有权威的教育者,应该能将学生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变为有内在动力的追求,从一种与日常生活无关的“为将来做预备”的抽象学习中解放出来,变为在“做中学”的“教育即生活”,将学生的身心成长,放入当下的生活经验中。一旦学习过程与生命经验最大程度地相关,学生就不会考完即撕书,自嘲“知识最渊博的时候是高考前”。 这种“以学生为中心”,显然不是说老师不能管教学生,更不是说家长把小孩当皇帝一样供着,放纵“熊孩子”胡来。恰恰是要深入到“熊孩子”背后,去对症施药。比如,高中生恋爱了,是勒令叫家长甚至通报全校好呢,还是反思中小学性别教育的缺失,真正去理解青春期自然的情感,以尊重的态度导之以正更好?小孩被老师严厉管教了,家长是先自我反省家庭教育的不足,理解甚至感激老师的管教,去和老师面对面地商讨出一个更好的教育方式呢,还是“约酒”不成就带人暴打? 以杜威“教育即生活”的态度看,我们目前的很多教育现场,与生活的距离仍然相隔遥远。以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的态度看,这场“打老师”事件,教育场中的几方都是输家。打完老师后,家长会觉得自己理亏吗?那位目睹自家亲人朋友暴打老师的舒同学,是出了一口恶气,还是从此留下一个更深的阴影?被打的老师,是继续像以前一样管教学生,还是从此不再叫学生“回家自学”呢? 的确要保障老师管教的基本权利,但是,我们更要看到比管教权利缺失更基本的教育问题。对媒体和教育研究者来说,沿着这些“毒树之果”,深入地剖析教育存在的弊端,给出甚至实践更好的方案,也是一堂很关键的课程。在教育的链条中,没有人是旁观者。 来源:南方周末

因教师管教过失致学生伤害,教师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教师管教学生的底线是什么?

您好!是这样子的。伤害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 如果是轻微伤,那么教师不用负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这个需要做鉴定),那么需要你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关于民事责任,教师不承担直接的民事责任,而是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然后再由学校向教师追偿。简单的说,就是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校方为被告,要求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教师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你可以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部分被告为教师,民事部分被告为校方。
最后,关于教师管教的底线问题,就是不能伤害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如果他的管教方法暴力或者不适当,都构成了过错。

辅导班的老师打孩子的事我该怎么处理?

你好,我是开辅导班的,大学的时候也带过很多家教,首先如果你说的都属实,那么可以肯定,老师的这种做法是很不合适的,虽然对严师出高徒,但是体罚学生确实不可取的。建议你先跟辅导班负责人说明此事,并跟直接体罚学生的老师沟通你的想法,看看能不能换成更好的辅导教学方法。然后如果校方依然如此,而且不做任何改变,你应该尽快考虑换一家更人性的辅导机构。同时在孩子这块也不要过渡的溺爱,小伤什么的也不至于造成心理伤害,反过来说也能历练小孩的耐力和韧性。当然也要跟你的小孩做个适当的沟通,不过也不需要可以的强调,毕竟也不是很严重的事情。另外像媒体举报什么的,我觉得就没有必要了,你又不图什么对 吧。还不都是为了把小孩教好嘛。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培训机构里的学生怎么那么不听话呀?

这位朋友,你问的这个问题其实很有代表性的,因为,不仅是培训机构里的学生不听话,甚至学校里的学生都远不如以前的学生那么听话了,这其实是有很多原因的,据我个人的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大环境。现在无论是零零后的学生还是一零后的学生,由于成长在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中,养成了很强的个人主义习性,但是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他人的利益并非是他们首先考虑的内容,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不会特别尊崇别人的意见和要求,自然就难以管理他们。 其次是独生子女较多。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家里父母的掌上明珠,疼爱有加,甚至过度溺爱,哪有机会管别人的感受,做什么都我行我素,别人的话根本进不了他的法眼! 第三,上培训班是交钱进的,可能在他们眼里他们就是上帝,你很难对上帝严格管教,上帝们也不听你的呀! 综上所述,就导致了当今的孩子们不服管教!

校园生活包括哪些啊?

校园生活
校园,是我们童年与青春的归宿,九年的校园生活,多姿多彩,谁的校园生活是风平浪静的?没有吧~而这并不平静的校园生活,是由许多不同的故事,组成的一个大家庭,怀念吗?

在这九年里,伴随你度过童年生活的小学伙伴们,陪你走过三年风风雨雨的中学同学,也有不少吧~在这其中,有的,先是与你为敌,到最后,相互了解了,突然发觉原来自己与对方在某些方面是那么的相似,相互间有共同的感受,因此,成为了朋友;有的,从一开始就对你有好感,无论在什么方面,她(他)都能发现你所占有的优势,于是鼓励你主动去争取成功,在你失败的时候,还会安慰你,与你一起伤心,一起欢乐,你犯了错,还会批评你~~所以,校园里的生活,少了这些相亲相爱,了解自己的朋友们,就称不上是快乐的了吧?

在困难中,帮助你度过难关,受到挫折,会帮你重振信心,不仅是朋友们,还应该想到照顾了你九年的,辛苦教育我们的老师吧~~他们也许并不受人瞩目,并不讨人喜欢,但是,给自己留下的印象,还是深的吧。学校,缺了老师,哪还叫做学校呀~一回想起校园生活,或许你会立刻想到:以前整天批评我,上课针对我,时时刻刻盯着我的老师是哪一位呢?

一提到上课,有的人应该会笑出声来吧,想起以前上课睡觉,还“垂涎欲滴”的情景,真的很有趣呢~~每天起床就盼放假,上课就盼下课,下课就盼放学,一听到铃声原本耷拉下来的眼皮立刻被无形的压力撑高了,精神振奋,听到老师说下课后更是一窝蜂冲出教室,打架的打架,斗嘴的斗嘴,还有的结伴逃课,场面别提有多壮观。人人手上总会戴各式各样的手表,什么品牌不重要,只要有准确的时间就行~!有的精确到秒的手表,在最后10秒钟,全班会异口同声地倒数:“10,9,8……3,2,1!!”铃声不负众望地响起,全部同学一跃而起,欢呼~老师尴尬站在讲台上干瞪眼。快乐的上学时间!

校园生活,有多美好就有多美好,我才初二,还有一年时间,我就抓紧时间好好制造珍贵的回忆吧~~

校园生活有哪些?

多彩的校园生活
高级教师与你相伴,年轻教师和你相随。听说读写,运算操作,全面发展。跑跳球棋,演唱绘画,任你选择。参观游览,社会调查,传统教育,公益活动,有序进行。公开教学,学术研讨,单项竞赛,区域会议,有度安排。三餐一点,营养搭配。冷热安全,尽管放心。师生情深,同学交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学会自治,懂得自强。良好习惯,终生受益。共享资源,共享教育。才智升华,心灵净化。多彩体验,难忘感悟。父母期望,自己理想。今天投入,明天产出。进门顽童,出门才子。优者受奖,学成出国。走向世界,报效祖国!

一篇<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作文

生活,就像一部部精彩的电影,就像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每时每刻都让我们高兴、激动、兴奋。生活是精彩的,生活是多样的,生活使我们更加自信。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生活吧!  
我今年十二岁,我已经不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小孩,我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了,即将变为一个成熟的青年。我要说的是我在彭浦初级中学的日常生活,那是又多彩又快乐的。刚刚跨入中学的大门,面对新的环境,我还是不适应的。但是,经过这几周的适应,我已经对这里十分熟悉了。我最怀念的还是那次重阳节做香袋的活动。  
星期二,我们正坐在椅子上,准备上下午第三节课。这是最后的一节课,虽然我们已很疲乏了,但今天,大家都很兴奋,因为初一年级的大姐姐要来教我们做香袋。过了一会儿,大姐姐们走进了教室,开始教我们做香袋。我们见到大姐姐,自觉地拿出了材料。第一步是裁布,我们是用剪刀剪的,可是刚开始剪,问题就随之而来了:这布用剪刀剪不开,剪几下只断了一点。但我是不会屈服的,用妈妈平时常用的绝招:边剪边拉。不出我的所料,布果然断了,我不禁为自己感到高兴。
第二步是缝线,我在家里看过妈妈缝线,所以这是难不倒我的,三下五除二就好了。第三步是放棉花和茱萸粉,我也很快就弄好了,最后缝完线就做好了。看着这个香袋,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我也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校园生活是多彩美好的,我们应该珍惜它,我最后只想说:
“我很高兴,校园生活最多彩!”

我们以在初中校园生活了三年,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丰富多彩的中学生活
  
  漫步在校园里,
  我们会惊喜地发现,
  校园活动真是丰富多彩:
  有的同学在标准塑胶操场
  上打篮球、踢足球、爬云梯;有的同学在操场西侧的乒乓球案边激烈的角逐着;还有的同学,在校园广场上踢毽子、跳绳、打羽毛球;而在教室里,有的同学在与人下棋,或者练书法,看课外书
  ……
  这一幅幅绚烂纷呈的精美画卷,正是我们校园生活的真实写照。
  
  我们学校以素质教育为核心,
  以体育活动为载体,
  以健康第一为目标,
  开展了形式多样
  的校园生活,
  使同学们在紧张而忙碌的学习生活中,
  充分享受着精彩校园生活所带来的温馨
  和愉悦。
  
  为了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学校还举办一年一度的运动会、
  拔河比赛、
  元旦文艺汇演。
  在这些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不断创新,增强爱班、爱校意识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
  能力。
  
  校园广播是我们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每天,
  我们都能从广播中了解到天气、
  新闻、
  娱乐、
  健康等方面的信息,
  能够享受优美的散文和生动的哲理故事,
  使同学们在紧张学习之
  余,既陶冶了情操,又丰富了课外知识。
  
  除此之外,学校还有包括文艺部、劳卫部、宣传部、安全部在内的学生会组织,不仅负
  责检查学校的各项教学秩序,
  而且还成为活跃校园文体生活的带头人,
  他们充分发挥自身潜能,
  利用课外活动时间,
  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
  已经成为校园生活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校园剧本(校园生活)

人物:团支书,小红,小白,小伍 场景:教室 团支书:同学们,同窗们,同志们,同胞们,同。。。同。。。同什么们!请大家听我说一句! 三人:说吧。 团支书:你们听不听啊? 三人:听着呢! 团支书:真的听? 三人:真的! 团支书:确定? 三人:确定。 团支书:不反悔? 三人:不反悔。 团支书:你们是认真的?没骗我? 三人:你说不说啊? 团支书:噢,我开始说了!----我要说什么来的? 三人晕倒。 团支书:啊!!!!对了! 三人坐起。 团支书:我真的忘了我要说什么! 三人又晕倒。 团支书:好了,言归传正,你们再不能醉死梦生了!你们一定要自强不息,自告奋勇,自,自,自。。。好好改过,抵制日货! 小红: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团支书:小白!你为什么上课要睡觉? 小玲:我困故我睡! 团支书:你为什么不在宿舍睡? 小红:我也想啊!可老师不让走! 团支书:你就不能下课睡? 小红:我下课了也睡! 团支书:那你晚上做什么? 小红:你晚上做什么? 团支书:睡觉啊! 小红:我们这个习性一样! 团支书:你除了睡觉还做什么? 小红:很重要的事!----吃饭! 团支书:那学习怎么办? 小红:我也想咨询这个问题呢! 团支书:同学!请端正态度!为什么一天到晚都睡觉? 小红:是啊! 团支书:就不能一晚到天睡吗? 小红晕倒。 小白:哈哈哈! 团支书:小白: 怎么总是玩游戏? 小白:心理需要! 团支书:游戏有什么好玩的?课余时间玩玩就算了!最瞧不起你们这些玩游戏的,一点技术含量没有!告诉你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小伍:哈哈,你又挂了! 团支书:还有你小伍! 小伍:有! 团支书:看看你一天,除了找女生约会,喝茶散步,这成绩都被你泡进去值得吗? 小伍:是啊!前途无靓啊!---无靓女! 团支书:是前途无亮了,――无光亮! 同学们,同窗们,同志们,同――― 三人:你就直说吧! 团支书:同什么们! 三人晕倒。 团支书:燃烧我们的青春吧! 小红:没火柴! 团支书:努力奋进吧! 小白:没力气! 团支书:抛弃你们的坏习惯! 小伍:它不抛弃我! 团支书:来来来,我们一起用功吧! 三人趴下:唉! 团支书:打起神精来,抓紧时间,让我们…… 下课铃响。 团支书:……吃饭去! 三人:耶! 团支书: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啊?你们这样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你们老母吗?对得起……我吗? 小白:若有所感:妈! 团支书:哎! 小白:占我便宜! 团支书:纯属意外!music! ( 之类抒情曲) 小红: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想睡觉!睡了,只是为了逃避现实!睡了,就看不见讲课的老师,看不见认真的同学,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思考!我也想学习,但总觉得,想休息。。。 其他三人鼓掌。 小白:说真的,我也不一定要玩游戏。是因为觉得学的好累,又学不好,只是想借游戏来麻痹自己!越是苦闷,越是玩游戏,游戏中我是王者,给了我暂时的快乐,但是成绩也越差。成绩越差,又越苦闷! 其他三人鼓掌。 小伍:说实在的,我对爱情确实有许多的渴望。想体会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也为了逃避学习而找借口!一旦放松自己,人也懒散了,更不想学习了。 三人鼓掌。 团支书:我想我明白你们的心情,你们是走入了心灵的阴影!所以我想拉你们一把!作为团支书,帮助你们是我的责任!作为同学,我更希望掉队的同学归队! (音乐停!)因为我们来到同一个集体,从那一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音乐《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团支书:好!也许你们一时间无法适应,但我会一直帮助你们,指导你们,引诱你们! 三人:啊? 团支书:不!引导你们!诱惑你们! 三人:哎? 团支书:总而之言一句话,大家一起努力吧! 三人:fightting! 几个人一块努力学习,互相帮助,下。 小红:在团支书的帮助下,我终于明白了三万六千日,夜夜当秉烛!我的成绩,终于出现了 (拿出牌子!)优! (唱)我喜欢酸的甜这就是真的我,重修班的门从此不再来,多么美好的世界,等待着我去发现! 小白:(夹着书)自从我不再打游戏,轻轻松松过四级,现在我努力学英语,目标:―――第一! (唱)呵呵哈hi快别再打游戏!呵呵哈hi快别再打游戏!重修天王的招牌,被我一脚踢开! 小伍: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还是颜如玉!自从有了书的陪伴,我空虚的心灵终于被填满!我挥一挥衣袖,不再接一份重修单! (合唱)我要变成童话里努力的那个孩子,不再重修快快乐乐地学习! 团支书:同学们,同窗们,同志们,同――――怎么都走光了?同什么们!你们终于成为优秀团员啦!要继续努力,永不放弃啊! 这是我高一时和同学演过的!

大学老师打学生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打学生应该怎么处理。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小析数学成绩不好,老师就对他罚站,用木板或教鞭打手心,老师的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小析的人格尊严和其他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因此,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小析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老师打学生在法律上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师打学生应该法律上怎么处理?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 《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他非诉讼中的申诉,如向信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申诉。虽然对维护教师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申诉人受损的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这也是《教师法》之所以将教师申诉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这就使教师申诉制度区别于一般的信访工作。从申诉受理的主体上看,教师申诉受理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信访工作则没有明确的受理主体规定。从申诉时限上看,对教师的申诉主管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而信访工作则无此限制,当事人对发生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情,如果认为极不公平,均可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从效力上看,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而信访机关往往是将需要立案查处的转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它们仅对主管机关的处理加以检查督促。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理的制度。其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这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

老师打学生该怎么处理好

那就带孩子去验伤
然后去走法律程序
还带孩子去教育局
既然校方这样处理
你们也完全有理由走法律程序

老师打学生是什么罪?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扩展资料: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规定: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老师大学生的问题,可能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老师打你是为你好。 然而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其具体规定如下: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老师打学生是什么罪?

老师打学生违法吗? 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禁止老师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体罚学生或殴打学生,情节轻

老师打学生应该算什么罪?

职业道德罪
老师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样学生也会鄙视,如果很严重的话,也会造成刑事追究!

教育局一在强调严禁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但体罚发生在学生上源源不段,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很难判断到底是学生太顽皮了,还是教师的素质太差,性格太暴躁。但得始而论,教师体罚学生是一个错误的教育方法,学生的体质是不一样的
很容易使学生身体上造成伤害,心理上造成创伤,教师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去看待一些问题,而学生侧应该多多体谅一下教师
比较有力度的沟通才是最善的方法

老师打学生犯什么罪?

老师打学生是违法犯罪吗?

老师用尺子打学生的手心犯法吗?

老师用尺子打学生的手心犯法吗?

不违法,但是这种方式肯定不对。 学校教育肯定是要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的红线不可逾越。用暴力的方式传道授业,这种传统的教育理念早已‘不合时宜’。 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件事,举一反三,向全校老师重申依法执教的重要性,让教育理念与时俱进;同时,也希望家长和社会也能宽容看待此次事件,老师的初衷也是为了学生。 扩展资料: 明确教师“惩戒权”,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 实施惩罚行为后,学生容易心生怨恨、自卑、退缩并认同暴力行为,对学生心理健康有负面影响,学生学习能力下降和社交活动退缩。即便教学压力再大,广大教育工作者也应意识到,教育是助人成长的事业,应顶住教育功利化压力,宽以待学生。 惩戒只能是教育学生的一种辅助手段,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作为正当的教育教学权利,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当前我们国家对教师“惩戒权”相关立法的缺失,造成了教师无所适从,一些教师面临不敢管、不愿管的窘境,解决类似问题,还是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从教育学生的目的出发,明确教师惩戒权的诸多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贵阳网-贵阳市某学校老师用竹片打学生手心视频疯传

老师可以随便打学生手心吗?寻专家解答!!!

必须不能啊, 不用专家,平常人都知道!

老师可以打学生手心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因此,老师体罚学生,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老师打学生的手心对吗

校园伤害一直是家长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下面视频是个参考!

老师打学生的手心对吗

老师打学生违法吗? 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禁止老师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体罚学生或殴打学生,情节轻

在职老师私自组织补习,按照法律有什么处分?

一个开补习班的老师,非官方老师,打学生怎么举报?

可以先收集好证据之后,给教育局打电话,或者联系媒体。

在职老师开设补习班算不算违法?

在职老师开设补习班算不算违法?

学校在职教师开班补习班是不允许的,教育部有规定:假如在职教师开补习班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据学校规章规定,学校不允许的话,你领证也不能开补习班。 无论是在职教师私自开补习班,还是相关培训机构开班,都必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资格证,没有许可证就开班教学就是超范围违规经营。在职教师开补习班须有办学资格证,这是一定要遵守。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 一、全县中小学教师私自不得以任何借口利用假期、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从事家教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各种有偿补习班、培训班带课。 二、全县各中小学校,尤其是城区各校,要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做到思想动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检查监督到位,教育和引导教师遵守纪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各校要与教师签订不乱办班、不乱补课、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任课的承诺书。 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指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中心、自考辅导站、包括假期办班)的开办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扩展资料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 四、任何学校不得向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教师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场所,如有此行为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追究该校校长责任。 五、本通知下发前,凡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培训班,以及非法办学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教师,应一律停止并退还所收费用。 本通知下发后,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停止办班,退还所收费用外,对于参与办班的在职公办教师学年度内取消一切评优秀、职称评定资格并通报批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

辅导班上了几节课后又不想学了能否退钱?有相关法律规定过吗?

辅导班上了几节课后又不想学了能否退钱?有相关法律规定过吗?

能不能退钱要看这个机构的制度了,即使退下来也会有一部分费用会被扣除,要有心里准备,每个学校或者机构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建议咨询你现在所在的学校。 如果前期有签合同,合同上应该有写明应该能退总费用的百分比,如果没有签合同,建议找学校或者机构去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扩展资料 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参考资料:北京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_百度百科

老师私自办辅导班怎么投诉,犯了什么法律

老师私自办辅导班怎么投诉,犯了什么法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 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老师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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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学生犯法吗?有什么处罚。

老师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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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学生怎么处理

老师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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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了学生一巴掌没事的话一般赔偿金额是多少呢

你好,尊敬的百度知道朋友。 这个要是私下解决的话,一般几百块或者一千就可以了。主要老师要承认错误,态度好才行。 要是拿到台面上来说,可能要两千。这个看孩子的父母怎么决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很高兴为你解答。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教育局是不是规定老师不可以打学生?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因此,老师体罚学生,会遭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老师打学生去教育局哪个部门投诉

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教师常见违法行为: (一)体罚学生 虽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强调禁止体罚,但体罚现象依然存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体罚行为既包括教师殴打学生、命令学生互相殴打等直接体罚,还包括罚学生长跑等变相的体罚行为。《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学生,教师体罚行为给学生的伤害若达到一定程度,教师甚至有可能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二)侮辱学生 对学生进行侮辱的行为是一种侵犯学生名誉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讽刺、侮辱、谩骂学生,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受到伤害。 (三)侵犯学生财产权 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一些现象: 1.非法没收。一般学校都禁止学生将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到学校。若有学生携带这些物品入校,学校和教师一般都会对其进行没收。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没收”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而是暂时扣留。除了一些管制刀具、淫秽物品等可以没收上交外,其他物品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否则就有侵犯学生财产权的嫌疑。 2.非法罚款。一些教师对于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如迟到罚1元,不按时完成作业罚1元等。应当说,教师甚至学校都是没有罚款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只有法律授权的机关和单位才有罚款权。 3.乱收费。如学校和教师利用一些借口向学生非法收取费用,或强令学生购买物品、订阅报刊等。 (四)限制学生人身自由 应当说,教师出于教育教学的考虑,是可以在合理的时间、采取合理的方式让学生留在学校的。但留置学生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留置的原因要合理,比如给缺课的学生补课,给问题学生做思想工作等等。其次时间要合理,一般情况下留置时间不能过晚,不能耽误学生吃饭、休息。最后程序要合理,学生在正常放学后被留置在学校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 如果有的教师简单地将学生扣留在教室、办公室,不让学生回家,甚至不让学生吃饭,就属于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了,如果情节较重的话,甚至可能触犯刑律。 (五)侵犯学生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出于各种目的,隐匿、销毁、私拆学生的私人信件。其中绝大部分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交友对其是否有不良影响等。但教师应当注意到:好的动机不一定带来好的效果,教师不能采取非法手段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除此之外,教师还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对于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了解到的学生个人和家庭的隐私要注意保密,例如学生父母离异、学生系收养等情况不能对外声张。对于一般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单位、联系电话等也不可透漏给无关人员。 (六)非法搜查 发生在学校的盗窃案件可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一些数额极小的盗窃案,学校和教师也可以自行调查或处理。在调查失窃案时要注意,教师没有搜查权,无权检查学生的私人物品和身体。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非由司法机关并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对公民的人身进行搜查。即便是未成年学生,也依法享有该项权利。我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七)性侵害 教师性侵害是指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自己的特定身份对女性学生进行强奸、猥亵或者对男性未成年学生进行猥亵的行为。教师的性侵害犯罪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类型,也是教师犯罪中最主要的一种类型。为此,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曾经在2003年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打击教师队伍中的性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性侵害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 (八)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 “不作为”是指教师不实施其依照法律或岗位职责有义务实施的行为。例如教师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有告诫和制止的义务,同时,教师对于外界对学生的侵害行为也应当进行阻止。假如因为教师没有尽到以上职责而造成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教师也往往难辞其咎。例如有的教师在上课时发现学生间有打闹行为而没有及时制止,致使学生在打闹中不慎受伤。在这样事故中,教师就因为自己的不作为而存在过错。 过失是指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错误。疏忽大意是指教师本应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以致危害后果发生。过于自信是指教师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后果,但由于过于自信而自以为能够避免,以致危害后果发生。例如化学教师做演示实验时,不慎将废液溅到前排学生的脸上,造成烫伤等。

教育局有规定老师可以打学生吗?

常用法律知识:在学校,老师打学生,学生可以正当防卫吗?

教师打学生教育局不管怎么办。。。。

这种简直不是教师的行为,可以说一点教师职业道德都没有。
就你上述这种情况,你首先可以向家长反映,然后由你或者你的家长直接找学校领导公映,要求给予严肃查处,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籂处焚肺莳镀锋僧福吉向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许这位教师的职业生涯就会结束的。如果还是得不到解决,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他或者是学校。要求赔偿。
教育法、教师法都有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者是变相体罚学生,他打你们就是直接体罚,他罚钱就是变相体罚。
同学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是学习的大好时光,不能让这种老师破坏你们的前程,维护好你们的权益吧!
另外,要做好他体罚你们的证据收集,比如说人证,物证,必要时可以录像,比如手机摄像等。
祝你学习进步!!..

老师扇学生耳光违反什么规定的哪条?

老师扇学生耳光会坐牢吗?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男老师为何持棍抽打学生狠扇耳光?

3月30日,甘肃庆阳镇原县,新城初级中学一名英语教师因学生测试成绩不理想,拿棍子多次抽打学生头部。 监控显示,数名学生站在班级后面,当事老师疑似手持一根木棍在训斥学生,还时不时的抡起木棍抽打学生。在训斥到一名女生面前时,这名男老师竟反手扇了学生一个耳光;被打女生全程紧抱书本,不敢抬头。 4月9日下午,庆阳市镇原县教育局回应称:得知该事件后,已经成立工作组前往新城初级中学调查。老师殴打体罚学生事实属实。当事老师为新城初级中学八年级一班的英语老师。因为被打的学生英语测试成绩不理想,该老师没有控制好情绪。 事后老师向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当面赔礼道歉,被记过处分,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中学教师让学生当众下跪后拳打脚踢是怎么回事?

近日,有网友反映,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第二中学一张姓老师当众让学生下跪,对其拳打脚踢扇耳光,并用电线殴打辱骂学生。5月9日下午,通江二中官微对此事回复称,打人老师已被停职反省。 张姓老师手拿带插线板的电线,另一只手揪住跪在地上的学生的头发 张姓老师手拿带插线板的电线殴打跪在地上的学生 张姓老师手拿带插线板的电线殴打跪在地上的学生 网友称自己也是一名学生,照片最初在同学QQ空间发出来。打人老师姓张,是通江县第二中学高一4班的班主任。图片显示,打人老师当众让学生跪下,并有用电线殴打学生的动作。跪地学生前面还有一排学生靠墙站着,侧面也有学生靠墙站着。 图片显示,张姓老师揪住跪在地上的学生的头发,学生面前还有一排学生靠墙站着,侧面也有学生站着。 另一名跪在地上的长头发女生 校方回复,已决定让打人的张姓老师停职反省 5月9日下午,通江二中官微进行了简短的回复称,学校高度重视网友所反映情况,已做出决定让张姓老师停职反省,并表示具体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调查,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学校老师打学生耳光,打的很重。高中不可以带中饭进教室吃吗?这个学校没有规定,但老师不让,而且他

一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一、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分析 1、殴打(打耳光、刮脸、下蹲等)。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例如某地一所完全初中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教师在上课时,有位调皮的学生自由讲话,这位教师走到该同学的前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本想来个“杀鸡儆猴”。使其他同学望而生畏,偏偏这位同学不是等闲之辈,他也回敬了老师一个耳光,这可激怒了这位教师,他又给学生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更有力度的耳光,直到学生跪地求饶为止。此时,教室一片混乱,喧闹异常。这个教师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不料不仅没达到这种效果,还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某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是赔礼道歉的份。罚站这种教育方法,学生虽然最能看懂,但效果甚微。 3、差辱。有好大一部分教师,不顾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任意地训斥、辱骂、讽刺、挖苦和嘲笑学生。比如,有的教师骂学生“有娘养,没娘教”、“朽木不可雕”、“脸比城墙厚”……甚至还有的教师给学生取难听的绰号,引得同学嗤笑。这样的差辱必然会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因痛苦而失望,而变得灰心丧气,学习成为没有兴趣的活动。他们千方百计躲避这样的教师,远离学校甚至离家出走。 4、威胁。一些教师经常威胁、恐吓学生。比如说什么,“你这辈子也改不了!”“以后再做错题就不要你了!”“把家长叫过来!”……某校有位学生在校长信箱里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其班主任在开学初的自我介绍:“我的耳朵很灵,眼睛特别尖,你们的一举一动,说过的每句话,我都知道得非常清楚。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别想耍花样!”还说:“我教了这么多年书,你们的心理我早摸透了,甭给我玩猫腻,我治人的方法有的是,一招比一招损,有不怕死的就试试!”这位学生写道:“当我听到这些话时,在惊诧之余心头顿时涌上一股寒意……”这种威胁表面上学生感到无所谓,内心却是非常痛苦的,势必会造成学生各种反抗心理的产生,给学校教育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危害性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处罚,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所谓“双边活动、启发性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学生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三、教师应该实施有效的教育 事实上,教育学生只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老师,也就是“不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老师,学生心里只有憎恨。作为教师应有一种奉献精神,以“护花者”来对待学生,不要以什么“不打不成材”的观念来对待学生。工作中,不妨采用以下几招: 1、“软方法”处理。有一天,陈老师很高兴,他准备提前到教室与学生小聚。可他一进教室,却发现黑板上贴了一张漫画,画的正是他自己,而且把他的缺点夸张得淋漓尽致。他不由得转喜为怒,原本愉快的心情一扫而光。凭直觉,他知道这是昨天受批评的一个学生张某的杰作。陈老师心想,这学生真不像话,竟然还搞恶作剧,这次必须狠狠地教训一顿(产生体罚的念头)。但转念一想,体罚必然引起更严重的师生冲突,自己生气不说,也不能真正解决问题。于是,陈老师决定试用“软方法”处理。陈老师平静了一会儿,若无其事地拿下漫画欣赏了一番,对大家说:“你们别说,还真有点像,我长这么大,还没人给我画过肖像呢。我要把这幅画留作纪念,作者要是不介意的话,下课给我签个名。现在上课。”几天后,那位“肇事”的学生主动向老师承认了错误。 上例中,面对学生故意的对抗行为,陈老师可以体罚或变相体罚漫画作者,以宣泄心中的不满情绪,以显示老师的权威;也可以在课后把学生留下来,进行处罚:还可以请学生家长,让家长处理。然而,陈老师调整消极情绪,运用教育机智,不仅避免了师生冲突,融洽了师生关系,带使学生主动承认错误,并发展了学生的特长,真可谓一举多得。 2、表扬式教育。某学校一位老师发现有位学生在做广播操时极不认真,其它班广播操监督员扣了这人的分数,做操结束后,教师把这位学生叫到办公室,既不是打耳光,也不是侮辱漫骂,而是微笑着问:“你广播操做得怎么样,你认为准确吗?”学生摇摇头,老师继续说:“广播操做得不够准确到位不要紧,关键是要认真做。”这时,学生脸红得低下头,老师接着说:“班有班规,你如何把扣掉的分数争回来呢?”学生说以后保证怎样怎样,老师又说:“下个星期一,由你到上面来领操,你认为怎么样?”这位同学愉快地接受了老师的处罚。据说这位学生回家后,星期六、星期日都在练广播操。现在他是全校广播操做得最标准的一位学生。这种“虽说痛苦也甜密” 的表扬式处罚更能被学生所接受。上例中教师在学生违规时,采用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方法,使学生心服口服,而不是一味地去体罚学生,收到较好的效果。 3、即兴教育。即兴教育,即把学生错误的行为引导到正确的轨迹。例如有位班主任在下课时发现几个同学把扫帚当作棍转,他走上去不予批评,而是说:“你们连下课都为班级做好事,打扫班级卫生,真是难能可贵。我相信你们的扫地水平一定不错吧,今天放学后,你们再为班级做一次好事,怎么样?”这几位同学高兴地接受了教师的处罚,同时,也领悟到拿扫帚玩是错的,而打扫卫生是对的。 实践证明,每个同学都会犯错误,但希望老师用科学的手段来教育学生,只要方法得当,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有用之材 !!!!

教师打学生耳光怎么处理

教师打了孩子要承担什么责任,要依据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造成轻伤的,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学校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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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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