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套改-警衔套改,警衔,套,改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21-08-19 03:36:44
来源:互联网
正文
编辑推荐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

结合公安机关实际 ,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市、区、县(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四、套改条件 ( 一 )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 二 )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 三 )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 四 )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5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 2 、工作年限满 1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 3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 五 ) 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 六 ) 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15 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首次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 2008 〕 9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 〕 178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0 〕 146 号),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中推行警员职务序列,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重大突破。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对于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拓展公安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套改工作的领导,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成立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柳胜伟 市人事局副局长 边卫跃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邬秀君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罗 轶 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成 员:干祥全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王 黎 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邬秀君任办公室主任,罗轶、干祥全、王黎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和市公安局干部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正确把握《实施细则》中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套改工作顺利进行。 套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考资料: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网-执法勤务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这警察职务套改方案,什么意思,

这警察职务套改方案,什么意思,

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以开封市为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市、县公安机关中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范围。 扩展资料: 警察职务套改的相关要求规定: 1、各县成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职务套改由市公安局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套改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实施。 3、比照套改条件,结合民警工作年限及任职时间进行职务套改,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存入个人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开封市人保局-开封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

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凡机构分类与《意见》不一致的,以《意见》为准。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已根据2006年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调整归并的相关职能,如文秘、信访、督察等,原则上按照其目前归属情况确定机构分类,即:办公室已归并入指挥中心,以及信访部门已归并入法制室的,均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县级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内部仍保留有相对独立督察机构及其人员的,该督察机构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


2.除监管所、车管所外,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并以此规范其机构、人员称谓。其中,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在对外交流中需要实行“局”称谓的,可以继续保留。3.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的下设单位,均作为执法勤务机构,所属人员按照执法勤务机构人员管理。同时,有关机构及其警官职务称谓暂保持不变。

(三)实施职务套改。

.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考试,国家公务员,安徽公务员,警察,待遇,职业,求职,面试,工资,福利,薪水2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研究,明确职责,与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意见》实施工作。


关于人民警察职务套改的问题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规定:
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警察职务套改

分一二三四级警长,一二三级警员。


警长制套改怎么不公开套改细则?应该让基层民警知道自己能套成几级才好,怎么有点神神秘秘的样。

警长制套改怎么不公开套改细则?应该让基层民警知道自己能套成几级才好,怎么有点神神秘秘的样。

不神秘,不样本。 2010年杭州公布了《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而公安部试点工作在2016年启动,应该为2010年套改的继续深化!所以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一 )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 二 )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 三 )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 四 )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5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 2 、工作年限满 1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 3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 五 ) 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 六 ) 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15 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扩展资料: 2009年10月,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提交国务院审定通过。12月16日,套改方案正式印发各地。 在公安民警职务序列中,专门设计了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序列,并且在职务称谓和职务层次上与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有明显区别。 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通道”,使人员最为集中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能够得到正常晋升,享受相关经济待遇,以消除“官本位”思想,解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问题,从制度上、根本上解决压职压级问题。

公安警衔套改一级警督套二级警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公安警衔套改一级警督套二级警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一级警督是正科级或副处级。二级警长是处级正职。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藏蓝为主色调。 其中警监级以上属于高级警官,在制服上体现为白色的上衣制服。警督至一级警司属于中级警官,他们和以下警衔一样身着蓝色制服。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警察 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百度百科——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警察职务套改后还具有公务员身份吗?

警察职务套改后还具有公务员身份吗?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 警察职务套改是指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后专门制定了《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对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重新规范了称谓,并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 身份与编制有关,职务套改与薪酬有关,警察的身份是由公务员法确立了的,是以公安局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务套改是由于警察的特殊职业形成的。 由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以及所任职务的原因,每过几年,都会对其相对应的警察的职务职级进行套改,直接与工资发生关系,像警衔的升级、职务职级的提升,并不会改变他们的公务员身份。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3个职务序列;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分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7个职务层次。 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的实施范围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公安分局内设的执法勤务机构中,在编在职、评授警衔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非领导职务人员。据初步测算,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将有近5万人参加套改。 为解决基层民警职级待遇普遍偏低问题,此次套改专门对执法勤务机构中副主任科员以下、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制定了 “高套”政策,全省将有1.4万名民警高套职务层次,并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始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

警察职务套改后科员级别能拿多少工资?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警徽级别2级警督是什么职位

警徽级别2级警督是什么职位

二级警督相当于科级(正、副职)行政级别。也有很少一部分相当于处级行政级别的。 二级警督,为中国警衔体系的第7等级,由公安部部长授予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以及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两道银色横杠加二枚四角星花。警衔等级《警衔条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衔设五等十三级。 编制警衔《警衔条例》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警衔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 第七条: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第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四条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 综合以上规定,如果属于正常晋升的,从二级警员到一级警督需要24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警察

警衔二级警督相当于什么行政级别?

警衔二级警督相当于什么行政级别?

二级警督相当于科级(正、副职)行政级别。也有很少一部分相当于处级行政级别的。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扩展资料: 人民警察换发"九九"式警服后,警衔标志的式样: 总警监、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由银色橄榄枝环绕银色国徽组成。其中,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一周的国徽,副总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橄榄枝环绕半周的国徽。 警监警衔标志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监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督、警司警衔标志由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道横杠,一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督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道横杠,一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三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三级警司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员警衔标志由银色四角星花组成。其中,一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二枚四角星花;二级警员警衔标志缀钉一枚四角星花。 警衔标志佩带在剑型肩章上。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藏蓝色,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肩章版面为蓝灰色。 佩戴和使用 人民警察警衔的区分是由肩章来区分的,人民警察肩章分为软质扣式肩章、软质套式肩章和硬质扣式肩章三种,其中,软质扣式肩章佩戴于执勤服,软质套式肩章佩戴于多功能服、作训服、战训服和防风皮夹克,硬质扣式肩章佩戴于常服。 此外,胸徽和警号的佩戴也要符合服装规定,执勤服、作训服、战训服和防风皮夹克使用丝织魔术贴胸徽和警号,多功能服和常服使用金属胸徽和警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

一级警长相当于什么级别?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警员一共分为几级,一级警长相当于哪个级别?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一级警长相当于正处级调研员。 1、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这里调研员比照享受警官职务的正处级正职,一级警长也是一样; 2、局长政委(正处调研员)一级警长;副局长政委(副处副调研员)二级警长;所长大队长教导员(正科主任科员)三级警长;副所长大队长教导员(副科主任科员)四级警长。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执法执勤一线单位行政级别低,所以国家实施职务套改政策,就是为了提升民警的行政职级。当行政职级提升了,警衔就会对应提升。 公安不同于一般公务员,他们有独立的职级体系,警察的职级和待遇较其他政府部门公务员的职级要高一到两级,所以不能狭隘地用公务员行政级别比较,但是也不能完全脱离其他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来谈论。就正在开展的套改分析,二级警长的职级约等对于正科级一级公务员。

公安系统中级别、警衔、职务的区别?

公安系统中级别、警衔、职务的区别?

公安系统中级别、警衔、职务的区别如下: 1、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3、职务即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 由此可见,三者不是同一个层级,因此无法比较哪个更重要。 扩展资料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注:劳动教养已经被废除)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藏黑为主色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到公安后警衔级别应如何套改?

如果在部队时的军衔是中尉的话,到套改警衔的时候会套改成三级警司,部队到公安一般是降一级套改。


边防部队转改人民警察士兵,现在是实习警员,请问转正后是什么警衔?

边防部队转改人民警察士兵,现在是实习警员,请问转正后是什么警衔?

一级警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第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扩展资料: 警察职责 一、 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 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 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建立警区完善的预防体系,深入辖区,了解民情,及时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 负责警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及时反映重点人员的情况。 六、 负责警区内的治安耳目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警长(具有一定级别的警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转业军人首次评定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2015

转业军人首次评定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2015

公安部规定:对军队转业干部,有关部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德才条件,参照他们在军队的职务,分配了适当工作,确定了相应的人民警察职务。 《警衔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据此,从军队转业的人民警察,均应按照现任的人民警察职务等级评授警衔。 现任职务仍是首任人民警察职务的,担任现职时间,可以与转业前在军队担任的最后职务时间合并计算。 (一)“德才表现”,是指人民警察政治品质、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英勇献身等表现和知识化、专业化程度,实际工作能力,执法水平。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正式任命的职务,不是指临时委派或暂时指定代理的职务。  “担任现职时间”,是指现任职务从其主管部门正式下达任命通知之日起计算的任职的时间。连续担任同一等级职务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工作年限”,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正式参加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满十二个月为工作年限一年。 扩展资料: 转业,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城镇户口的士兵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军人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的义务兵和低级别的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 由一种行业转到另一种行业。特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到地方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被降职安置的军转干部如何套改警察职务?

一般都是根据你现在的职务
再加上你的警衔来套改的!
其实套改对我们老警察
特别是转业干部没什么优势!
对那些年轻人有利!
不过这个套改很难实现!
因为地方财政和人事不认可!
我们也套改了
但工资一直没有变动


部队转业到公安首次授予警衔的问题

楼上朋友说的中尉相当于三级警司的说法欠妥,军衔套警衔要根据任职年限、军龄来的,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我见过大连市公安局的一份军衔套警衔的文件,不是电子版的,我现在手头上也没有,但是大致的内容我和你说一下。
你零一年入学,到零七年,参加工作满六年,也就是军龄满六年;零五年授予中尉军衔,但是我不知道你的具体任职年限,但是你的工作年限比较短,并不满八年,授予二级警司的条件是工作满八年,所以我认为你只能够套三级警司。如果说职务,更是不要说了,副团以下全部落实科员,所以你只可能是科员。但是因为你立过三等功,或许能够考虑警衔,但是考虑最多也只能够是二级警司。我一个朋友正营两年,军龄满二十,授予的是二级警督,职务仍然是科员。
相关文件你可以看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注意这个不是军衔套警衔的文件,但是对你有一定的参照意义。


执法勤务二级警长是干什么的

警官和警务技术职组的职务层次按现行管理不变。警员共分“一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四级警员”、“初级警员”以及“见习警员”。 Q2:警长是什么级别 警长是办事员级别。警长属于非正式的干部岗位,其选任的条件、程序和考核办法没有明文规定。我国警衔中没有这一级。警长实际上属于警员这一级,是办事员级别。 我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派出所警长:指在派出所工作,负一定职责的人民警察。 拓展资料 派出所警长职责 一、 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 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 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建立警区完善的预防体系,深入辖区,了解民情,及时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 负责警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及时反映重点人员的情况。 六、 负责警区内的治安耳目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Q3:公安警衔套改一级警督套二级警长是什么行政级别 警衔套改警长就是解决行政级别没有晋升空间的问题,所以警衔与行政级别有关系,但是套改警长就没关系了,只不过开始套改有一个对照罢了 一级警督警衔就是正科和副处级,套改后人家还是这个级别 Q4:一级警长是什么级别?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这里调研员比照享受警官职务的正处级正职,一级警长也是一样!


职务套改的副科级能否授二督警衔

不会晋升二级警督,虽然现在享受副科级待遇但不是实际的副科级,只有级别晋升副科后才能晋升二级警督,


为什么有的派出所的教导员和县级公安局的局长一个级别?

伙计 你所谓的级别是警衔吧,其实警衔和行政级别是不一样的,
从行政级别上讲 派出所教导员撑死是个副科虚职(简单讲就是享受副科级待遇,不行使副科的权利),而县局局长起码是个正科实职,中间差两级。
警衔我国分十三级,警衔和个人职务关系不是太大,警衔的升迁是与入警的年限有关的,一般四年一升,但有时立功可以破格提升警衔,或者职务提升时就要破格提升警衔,让警衔与职务相匹配。


警衔和职务关系大吗?

警衔和职务是没有太大关系的。警衔就是荣誉,是按照工作时间来升的,这个叫正常晋升。 司晋司是三年,司晋督和督工晋督工都是四年,科员满八年后都可以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三年后又可以晋升主任科员职务,所以你一辈子不当官都可以升到一督。 如果你当官了,比如科员升副科,副科升正科,正科升副处,副处升正处 警衔在规定相应职级对应的区间内,就不用升警衔,而是按照前面说的正常晋升走,如果不在那个区间,那就可以去培训升到你职级所对应的最低警衔,这个叫晋职晋升。 比如一个才参加工作两年的科员,他此时警衔是三司,按照正常晋升来说还有两年才可以晋升警衔到二司, 但他提了副科,(副科对应的最低警衔是二司),就可以直接去培训升警衔了,这个就叫晋职晋升。 如果一个参加工作五年的科员,他此时已经正常晋升到了二司,这时提了副科后已经对应了相应警衔了,所以就不再晋升警衔,而且以后的警衔晋升也按照正常晋升走,除非他再次提拔并是低于职级相对应的最低警衔才可能再次获得晋职晋升。 所以很多挂着高警衔被低警衔的领导很正常,高警衔的可能是个非领导职务是主任科员的普通民警,而低警衔的可能是实职领导。

公安派出所指导员警衔职务套改己是副科工资了还能晋升副科吗

当然,当晋升副科级后待遇不变还是副科工资,够年头后继续套正科。


公安部警衔套改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M4 a' m) m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研究,明确职责,与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意见》实施工作。


有人蓄意伤人警察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蓄意伤人警察不处理,这个看是伤害到什么程度。应当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到了轻伤公安局不能立案,应当及时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可以进行法律监督。如果不构成轻伤,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故意伤人罪应怎么判?

所谓的恶意伤人,要看犯罪嫌疑人伤人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同时还要看造成的危害后果,综合决定判处具体的刑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酒后故意伤人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还要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持凶器故意伤人判什么法律

要看你爸爸的伤情鉴定结果


法律指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法律!!!!!!!!!!~~~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种类?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特别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 律、法规颁布实行。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对于我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据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其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决定、通知、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有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如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等等,以及有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条例等,也包括各种有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等。


法律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1]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可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商法、国际法等)和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校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希望能帮到你。。


什么是法律?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查看全部
收到1395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