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杂谈]婚前千万别同居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17-06-07 17:54:3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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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通常是指男女在恋爱过程中,未经结婚登记,而共同居住在一起的情况。婚前同居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有很大的潜在危险,尤其对于大多数女性朋友来说,留下的遗憾更多。我们先分享两个例子。

案例一:

29岁这一年,碧碧“终于”要结婚了。对于碧碧来说,这是一段漫漫长路。因为她18岁那年就住进夫家了,一晃眼就住了近10年。虽然同居,但感情并不真的稳固。10年间,男友有两次出轨的纪录,碧碧也有三次搬出去的经历,但终究还是回到最初。

人算不如天算,28岁那年,碧碧怀孕了,并生下了公公婆婆一直期待的“金孙”。看来功德圆满,但最大的冲突反而在此时发生:从碧碧怀孕三个月时开始,就开始和男友讨论结婚计划,可一直讨论到孩子生下来了,还是没有决议,因为夫家和娘家看法迥然不同。

夫家认为:“随便去领个证就好了,反正碧碧在我们家已经住了10年,大家都知道她是我们家媳妇,现在又怀孕了,大肚新娘会惹人议论,何必要铺张呢?”

而娘家认为:“女儿在你们家住了10年,一直在替你们服务,完全没有回馈到娘家,又怀了你们家的金孙,跟你们要个大聘小聘,有什么过分?”一切礼俗都要求遵循传统,不得省略。

公公认为娘家“吹毛求疵,要求过分”,还说了一句气话:“都已经在我们家住10年了,还要比照一般新娘子,真是笑话!”此话虽然说者无心,碧碧却哭得很伤心:同居10年,再大的纷扰都没事;要办婚礼,一点小事都令人抓狂。

婚前同居,必有坏处。爱情老早过了保鲜期,走进婚姻时,感觉就没有那么浪漫了:本来就住在我们家,迎娶你哪有什么惊喜?近庙必然欺神,何必端出大礼?

案例二:

女主人公卡卡说:“本来打算,同居试婚一段时间后就结婚。没想到同居一年后,发现他完全没有结婚的意思;追问之下,他说想一直同居下去,没有负担轻松自在,所以最后以分手告终。”

很多男人觉得,同居本身可能就是不结婚的暗示。如果当初同居时,女方提出反对,要求结婚,那时可能已经结了。也就是说,男人在同居前渴望结婚,但同居后,自己的感情得到满足,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了。如果这时,再被急于结婚的女友施压,就下意识想马上逃避责任,进而感情渐渐变淡,不想被婚姻束缚。在这种前提下,一旦男人不想负责,分手非常简单。虽说一起生活可以深入了解对方,但也同样会把自己暴露给对方。

同居试婚的最大风险,就在慢慢让对方失去“结婚欲望”。这也是感情破局的最大原因。

那么婚前同居,一旦新娘不是你,会带来怎样的伤害呢?

一、身体上的伤害。

婚前同居,很可能导致意外怀孕。怀孕后,因为没有合法婚姻做保证,无辜的孩子只能被流产。首先要承受手术台上的疼痛,其次可能因为人流的手术不成功或次数过多,导致终身不孕。也有一些未婚男女是因为父母棒打鸳鸯,上演生米做成熟饭。但是在下这个决心之前,先要做好不要彩礼、不要婚礼的准备。

二、情感上的伤害。

尽管现在很多女性对婚前同居看得很开,但绝大多数未婚女子在选择同居对象的时候,肯定是以真爱或者将来的婚姻为前提的。一旦在同居,尤其是有了人流经历之后,再被无情抛弃,这对女性在情感上会带来很大的伤害。甚至有一些缺乏担当的男人,在听到同居女友说出怀孕的消息之后,突然人间蒸发,这时的女孩该是多么无助——怀孕的消息不敢告诉父母,也没脸对朋友说,最终一个人奔向医院,走向手术台。面对此情此景,我们想问的是:做为一个女人,有必要这样去伤害自己吗?

三、名誉上的伤害。

开始一次浪漫的同居,你的朋友、同事以及对方的朋友、同事肯定会尽人皆知。一旦同居无果,在面对新的恋情之前,其实你的名誉已经在受到损害。再遇到一些没安好心的朋友,在背后鼓捣几句风凉话,或者给你穿小鞋,重新来过的爱情会一帆风顺吗?然而,生活就是如此,自己做过的事情,就要自己承担,我们管不住别人的嘴,但我们绝对能管住自己的行为。如果经历婚前同居,别人势必会带着有色眼镜对你进行不客观的评价。

四、爱情观的伤害。

在恋爱阶段,用情至深却最终没能换来婚姻的男女,往往在恋情失败后的许多年里,都会对爱情产生恐惧和迷茫,有可能逐步沦为剩男剩女。到了非结婚不可的年龄,才会草草地给自己找个另一半,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为了结婚而结婚”。但是这样的婚姻会幸福吗?如果没有婚前同居,只是单纯的爱情交往,受到的伤害将至少减少一半,疗伤的时间也将至少缩短一半。

五、人生观的伤害。

爱情受挫的悲观情绪,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生活、学习、工作没精打采或者走神。在单位,所有的领导都待见有工作能力的员工,精神萎靡换来的只能是不再被重用甚至被开除。此刻,就容易深陷情感和工作的双重打击,从而感觉周围都是无情无义之人,导致悲观情绪的产生,少数人甚至会衍生出轻生的念头。

六、新生命的伤害。

有两成以上的未婚女性,在发现自己怀孕之后,会想过把孩子生下来;也有八成未婚女性会选择人流。对于后者,本身就是在伤及一个还没成形的生命;而对于前者,往往会在孩子生下后,又不知该如何面对父母、面对世俗,通常会将孩子送人或者采取极端行为将孩子亲手伤害,相信这些堕胎或伤害孩子的行为,将会成为一个女人一生的愧疚,行为过于极端,甚至会把自己送向犯罪的道路。

做为女性,要学会保护自己,有智慧的恋爱。同居不会为走进婚姻殿堂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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