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凤凰》23 火鸡引发的爱情物语优质

编辑:周舟 | 时间:2019-05-04 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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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小说《人间凤凰》23

那是我到美国的第二年。爱丽丝是我们电脑系办公室的秘书,这个身材高挑、容貌秀丽的金发姑娘热情开朗,对留学生特别友好。她邀请我去她家参加感恩节派对,我欣然赴会。

一进她家门,烤火鸡的香味扑面而来,饥肠辘辘的我跟爱丽丝打完招呼就向厨房走去。一位身材魁梧的年轻人正手持长刀在向面前一只硕大的金黄色火鸡“开战”,红色的短袖衫紧绷上身,显出一双肌肉发达的臂膀。好一股阳刚之气,我站在他身后一边暗暗欣赏着壮汉,一边闻着浓郁的肉香咽口水。他灵巧地操纵着电刀,热气腾腾中飞舞出一片片薄薄的火鸡肉。切完后,他放下刀,捡起最后切下的一小片肉放进嘴里。

“I caught you(我抓住你了)!”我很不厚道地说。

他吓了一跳,转头看见我,迅速拿一片肉递到我嘴前。我不客气地张嘴接过来吃了,他笑道:“You are guilty too(你也有罪)!”

“This is the best turkey I’ve ever had(这是我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火鸡)!”我赞叹道,热火鸡肉原来这么好吃,以前吃的冷火鸡肉都很无味。

“My sister’s turkey is the second best, my mom’s is the best(我妹妹烤的火鸡是第二好吃的,我妈妈烤的是最好吃的)。”他用纸巾擦了擦手,向我伸来:“I’m Jeff, Alice’s brother(我是杰夫,爱丽丝的哥哥)。”

他和爱丽丝长得挺像,尤其是那双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透着友善的光芒。我握住他的手,介绍了自己,一本正经地说是来厨房帮忙的。杰夫哈哈地笑了,请我把火鸡肉端到餐桌上。

十位客人都是“无家可归”的单身汉,有大卫和爱丽丝的教会里的八位年轻男女,还有一位数学系的女留学生,来自黎巴嫩。那时爱丽丝的丈夫大卫在读医学院,俩人结婚半年,还像新婚一般你侬我爱,不时地四目相对,小小的公寓洋溢着甜蜜气氛。出国“流浪”了五年的我,陶醉在家的温馨里,不由地向往起男女主人厮守一屋的幸福。

晚餐时杰夫坐在我旁边,我这是第一次在美国人家过感恩节。我说起感恩节令我想到中国的中秋节:同是秋日,家人团聚,共享美食;不同的是中国人还吃着月饼赏月。

杰夫很稀奇:“中国人看着月亮会想到什么?”

“一个女人和一只兔子,一个男人和一棵树。”我简单概括,不想用英语多解释。

他偏偏追问:“女人是谁?男人是谁?为什么会有兔子和树?”

我只好结结巴巴地讲起嫦娥奔月、吴刚砍树的故事,末了说:“对不起,我的英文不好。”

“不,不是你的英文不好,是英文词汇有限,无法表达中国文化的丰富。”他微笑。

真是善解人意,我心头一暖,问他:“那美国人看着月亮会想到什么?”

“奶酪,”杰夫大笑,指着桌上的奶酪拼盘,“美国人好吃。我小时候特别爱吃奶酪,就立志要飞到月亮上去吃个够。”

“你如果真去了,会很失望的。”轮到我笑了。

“是啊,所以我很聪明地改变了我的理想,当个航天工程师造飞船,送别人到光秃秃的月亮去。”

“真的?你真是那么想的?”

他收起笑容,认真解释,关于奶酪的理想到上了小学就破灭了,不过后来因为迷上了科幻片Star Trek(星际迷航)系列,于是立志造宇宙飞船,在加州理工学院读了Space Engineering硕士,如是个航天工程师。看我对Star Trek一无所知,他热情洋溢地讲解起来,还教我一边做外星人史波克的祝福手势,一边振振有词地说“Live long and prosper(生生不息,繁荣昌盛)”。我马上学会了字正腔圆地说,手势却做得变了调,无名指无论如何不肯跟小指在一起,非要贴着中指。

全桌的人都跟着做“史波克手势”,像模像样。只有我左右开弓地练,不得其法,便自我解嘲:“我是正宗的地球人,你们都是外星人!”

大家都乐了,随口胡诌自己来自某某星球。

“我来自金星。”爱丽丝抿着嘴笑。

“我来自火星。”大卫马上接口。

“你们在盗用一本畅销书的名字!”杰夫说。

“是什么书?”有人问。

“《男人来自火星,女儿来自金星》。建议所以想结婚的人都读一读。里面讲到,男人和女人大不相同,像来自不同星球的人,只有当他们互相尊重和接受彼此的不同,爱情才能长久。”爱丽丝应道。

我猛然间想起了父母,他们从个性到兴趣爱好的确是很不相同。

“你最想念故乡的什么?”杰夫看我低头不语,以为我大概想家了。

我答母亲的饭菜,他点头:“我半个月前刚从尼泊尔回来,在那里呆了十几天,在喜马拉雅山夜晚的帐篷里三次梦见感恩节大餐,那是我做过的最美妙的梦!”他说着又往面前的盘子里放进几片火鸡肉和小山丘似的土豆泥。

我对他的食量睁大了眼睛:“你去登了珠穆朗玛峰?”

他笑了:“那是我的梦想,我还没到那个水平,只是去hiking而已。你有什么梦想呢?”

“曾经的梦想是撒哈拉沙漠,大学年代对一位台湾女作家的书着迷,于是向往起像她那样浪迹天涯的生活,大学毕业后到了日本留学,在一个只有六个榻榻米的女生公寓里住了两年多。有一天在电视里看到了尼亚加拉瀑布,那铺天盖地、气势磅薄的景象叫我震撼不已,就决定要离开我的小‘兔窝’,来美国看我梦中的瀑布。”

“看到了吗?”他问。

“还没有,”我叹气,“学业太忙,没有时间。有空的时候只能发发呆,做更多的白日梦:Yellowstone,Grand Canyon,Mount Rush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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